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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塌楼加固方案搁置始末:谁拖出的悲剧?

发布时间:2014-04-14 14:4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李伊琳 浙江、上海报道

  浙江宁波的一个县级市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社区楼房坍塌事故还在发酵之中。

  “尤其是今天,有街道的人自杀后,记者几乎都堵得我们都出不去了。政府的人也都集中去处理这事了。”4月10日,一名还在医院治疗的伤者亲属称。

  一方面,事故的检测报告还没出来,也就是事故原因并没经专业机构最后敲定。而在此时刻,处理此事故的一名小组成员则非正常死亡。

  根据新华社报道,9日上午,奉化萧王庙街道傅家村的花木地有人员死亡,死者名叫何高波,1970年9月出生,系塌楼居民楼所属锦屏街道的城建办主任。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向街道工作人员求证,相关人士承认了何高波是塌楼事件工作小组的核心处置成员之一,但死因是否和塌楼事故有关,则表示“并不清楚”。

  “20年前的房子,一个70后的男人会在那个时候起到什么作用呢?”有当地居民说。

  追责“三宗罪”

  4月8日,奉化市政府向媒体通报,奉化市启动对居敬小区塌楼事故原因的调查,负责建设施工的3名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奉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

  至10日,则改为刑事拘留一人,两人取保候审。

  “要详细还原结出这一恶果的每个环节,应该以严格的司法程序去追责每个细节。”上海律师丁金坤认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1997年新增加的,造这个房的时候还没有。”

  丁认为,从目前暴露的事实看,至少从三方面可以追责。第一、是否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是豆腐渣工程,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第二、若是工程质量问题,验收工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渎职,甚至受贿,涉嫌玩忽职守罪与受贿罪。第三、出具危楼鉴定报告的中介组织,是否实事求是?如果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涉嫌犯罪。

  另有房管部门人士介绍,1994年验收单位应是当地质监站,当时是核定制,而不是现在的备案制。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也在调查之列。

  据奉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卓厚佳在一场新闻通报上介绍,居敬小区29幢居民楼于1994年7月竣工,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奉化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系砖混结构。

  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为250万元,投资人分别为奉化市大桥镇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奉化市经济发展公司、奉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等三个法人股东,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奉化市南山路162号,现在是奉化市国税局的办公场所。

  施工方象山第一建筑公司,如今已分拆为浙江建安实业股份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聚实建筑有限公司和象山县浙东建筑工程公司4家公司。

  根据多个渠道的公开信息,居敬29幢开发商的第一投资人,奉化市大桥镇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曾有过“塌楼”前科。此事也有过公开报道,5年前的2009年9月5日,与此次塌楼处同一街道(锦屏街道)的南门社区西溪路5幢第二单元西侧一至五层发生倒坍,但与此事故相比,那次幸运得多,因为居民已全部转移。

  然而,居敬29幢住户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半边楼房粉碎性坍塌。

  一个颇具讽刺的事实是,在《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社区居敬小区宁波市环保模范小区创建工作汇报材料》中显示,居敬小区开发商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小区规划建设,多项工程荣获2005年宁波市“甬江杯”及奉化市优质样板工程称号。

  谁拖出的悲剧?

  引发外界强烈不解的是,此“危楼”此前早有端倪,且住户也在不停地寻求相关部门的处置。有住户称,如果每个环节处置及时,也许这幕悲剧或可以避免。

  “4号8点多还接到危楼处置人员的电话通知,说今天不来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先去处置。”塌楼后被救出的第一名住户司徒培飞,是19号楼3单元205的住户,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她的丈夫王大毛。王表示,电话放下不久,房子就“脆生生”地塌了,老婆的腿被压到了,还不知道未来会如何。

  “我们找过街道、居委会,还去信访过。”王大毛曾是出面寻求危楼处置的楼栋代表。他回忆说,国庆节过后,他们就通过同楼的社区工作人员向社区和街道反映了问题。这在社区的物业公司捷达物业一名刘姓负责人处,也得到印证。

  “当时小区浸水,房子的质量问题就暴露了。”国庆节前后的“菲特”台风过后,洪水确实淹没过小区的大部分住宅,多名居民发现先是居室的裂缝越来越明显,钢筋都裸露出来了。更重要的是,门窗越来越紧,“虽然之前就问题出现了,但洪水后说明房子开始严重变形了。”

  奉化市房管局安鉴办一位陈姓负责人在接受浙江在线的记者之际表示,在去年11月25日,也就是王大毛等人报告危房情况后的一个来月后,安鉴办接到奉化锦屏街道电话,称居敬小区29幢房屋疑似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要求房管局安鉴办第一时间对该幢房屋进行查看和鉴定。

  然而,行动也拖到一个月以后了。

  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4日,安鉴办两次邀请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在今年1月17日出具了一份《奉化市居敬路29幢房屋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号为“JYJC/X201312126”。

  多名住户介绍,他们听到的消息都是说这个房子做了评测,而且加固后还可以住两年,但谁都没看到这份报告。

  对此,奉化市居敬社区居委会书记方春萍表示,当时在告知居民代表鉴定结果时,已经出示过报告。鉴定结果出来后,她还专门召开过居民代表会,向大家通报过这一情况。因报告页数较多,现场有一本给大家阅看,并告诉居民代表若想看可去居委会看。

  危情报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辗转获得的这份《报告》显示,房屋设计单位为奉化市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为象山第一建筑公司,而监理单位则显示为“不详”。由此,多数人也将街道人士的非正常死亡猜测是监理责任的问题。

  居敬小区始建于1994年,报告显示,由于建造年代早,施工时采用当时的标准,后来由于各种标准和规范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修订,所以该房屋的的构造均有不同程度有别于现有的新规范。

  监测人员对所属楼栋的房屋基础调查发现,散水坡由于年久已经破损,经对室内地面多处开洞监测,发现室内多孔板下基础最大埋深1.15m左右,多孔板下基础未做回填土;且有积水最深处25cm,整个基础长时间受水浸泡。而另有政府人士称,去年菲特台风过境时,奉化多处小区出现积水,当时居敬小区的积水也很严重,房屋在四五十厘米的水中泡了好长一段时间,可能也加速了房屋的腐蚀程度。

  同时,在居住过程中,业主在装修中的损害则问题也显得比较严重。

  检测人员对房屋建筑、结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损伤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自业主入住以来,部分业主几经转手、几经装修,对房屋进行重新改造过程损害明显。除了一些住户不在家没能入室检测外,被记录在报告中的数十户住户的居室,不同程度存在在装修中被改装而造成房屋质量损害的情况。

  报告显示,比如某一楼的业主,对所属的架空层车库进行私自入库门更换位置,由原窗户改为卷拉门,承重墙拆除后没有经过补强处理。而此一楼以上的二楼、三楼、四楼业主所属的架空层车库隔墙及其他部位均不同程度出现裂缝,墙粉刷层脱落,钢筋受力变形成弯曲状等迹象。但没见报告阐明与一楼私自改装存在何种关联性。

  另外,报告上详细记载了居敬小区29幢房屋出现的各种问题:钢筋锈蚀受力弯曲、多处墙体裂缝且部分裂缝已属贯穿缝、房屋部分墙体的砖受压已出现断裂、楼面预制板缝隙增大、局部粉刷层脱落。该结论显示,“该处房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另外,根据现场测试结果,《报告》还指出,这幢房屋所属墙体砌筑砂浆强度、梁柱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这样一幢早就发现的危楼,为什么迟迟没能得到处置,最终没能避免悲剧?在采访过程中,多位居敬小区29幢的居民表示,他们多次要求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安置,但一直得不到及时回应。

  此外,上述房管部门一名陈姓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国家规定的最大倾斜率达到7‰的转移条件,他个人表示存疑,“如果这个标准定得低一些,比如说达到5‰就需要转移群众,那可能相关部门就会很重视,也不会是现在这个结果。”

  由于这个“最大倾斜率”问题,导致住户没有达到这个迁离标准,相关机构才实施了后来的“加固方案”。而事实是,这楼却在这份报告出来半年没到,却倒了,还酿出了重大事故。多名住户对记者表示,对这份报告做出的流程以及专业性,提出了质疑。

  搁置的“加固方案”

  上述陈姓负责人称,加固方案需要各部门讨论,而且费用很高,大概需要四五百万元,当时存在一些争议。方案一直没有通过,事情就耽搁下去了,直到今天出现了小区坍塌的惨剧。

  “加固方案我们也只是听业主间口口相传而已,也没真正有居委会或者街道等等的工作人员上门告知。”王大毛称。

  2013年12月17日,奉化市建设局官网发布消息称,2013年该市“共有在册CD级危房152幢(处),面积29630平方米,其中城镇CD级危房34幢(处)。”

  奉化危楼险情频发,颇令政府头痛。2013年2月7日,奉化市已成立危旧房屋排查解危工作领导小组。然而,此事依然难以幸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导致这个加固方案搁置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像居敬社区这类年份住宅的专项维修基金的缺失。

  这部分资金的功能相当于房屋的“社保基金”。 而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开发的住宅,大部分社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则处于缺失状态。根据住建系统的一名官员介绍,我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是在2000年以后陆续开始,而现行的管理办法是在2008修订的新法规。

  根据现行办法,现行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的额度是购房款的8%,这部分资金专门用于住宅房屋的专项维修。在我国,现行的办法是在2008年2月1日实施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再追溯到老版管理办法,也只是在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而此前,则大多住宅没有此项资金设置。

  居敬社区显然也不例外。

  年度收支上,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入分为“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总额情况只有业委会有权限查询。”

  事实上,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以及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等情况。

  记者从居敬社区的相关物管、街道处了解发现,居敬社区没有这部分的维修资金存在。

  捷达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称,捷达物业是在2002年接手居敬社区物业管理。这是一个开放式的小区,小区里不仅有农贸市场,公车也穿越其间。他们自始至终没听说过小区有这部分资金存在。平时遇到一些修葺之处,也是由各住户分摊费用。而对于29幢楼的修葺加固方案,他也只是听说过,并没看到具体的文本方案。(编辑 贾红辉 谭翊飞 申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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