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取消住房限购 买房不需“购房证明”
发布时间:2014-09-22 15:50 【来源:金陵晚报】
9月21日,南京市政府正式发文,明确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即日起购房不再需提供新购住房证明,持续三年多之久的南京楼市“限购令”退出历史舞台。据悉,南京解除限购令之后,全国目前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个城市还在执行楼市限购政策。
促进楼市健康发展
9月21日下午,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结合南京实际,按照《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宁政发〔2014〕48号文)要求,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就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出了具体意见,一共包含7条意见。主包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稳定土地供应、优化住房供应体系、落实差别化信贷支持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等方面内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即“全面取消限购”。
《通知》提出,建立以保障住房刚性需求为重点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架构,分层分类原则,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建立分类调控机制。从保障民生发展为立足点,加快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着力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在保障中小户型土地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住宅市场的供应,满足群众的各类刚性住房需求。“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全市范围内从即日起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购住房证明。”
外地人也可在宁买房
2011年2月19日南京限购政策落地,当时规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昨日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即日起在南京买房不再限制套数和户籍。从即日起购房,南京人不再需要提供户口本等资料开具购房证明进行购房;外地人一样,也不再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社保等资料开具购房证明。不管是南京人还是外地人,以后都可以在南京买房。
虽然限购全面解除,但契税与房贷政策目前仍无变化。根据央行的政策,限贷政策依旧在执行。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须三成首付,基准利率为4.55%;二套房须7成首付,利率上浮10%;三套房停止发放贷款。(记者 陆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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