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如何破解土地财政困局
发布时间:2014-04-16 11:27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虽然有很多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呼吁遏止土地财政,但这些年来,土地财政却不可避免地越滚越大。记者采访还发现,相比于过去几年,当下中国最小的行政单位——乡镇一级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介入程度也越来越深。
分析人士指出,其实深入分析土地财政的幕后,毫无疑问是政府这只手伸得太长了,直接卷入到经济利益的纠纷之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安徽财经大学教授唐敏建议,一是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事权及其支出责任,使事权和财权大体对等,从而从源头上解决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问题;二是依法规范土地流转收入,通过税收等政策解决土地暴利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甚至指出,至少未来5年,土地财政难以完全退出。长期要改、短期难动,这是土地利益格局的现实局面。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土地收入将越来越表现出两个突出问题:一、收入不够。在如此庞大的地方债规模下,尤其是旧债偿还期陆续到达时,当前的土地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偿还的胃口。二、土地出让的收入机制不长效。土地资源毕竟有限,同时城市规划进程也不允许无节制地开发各类土地,这样土地收入终有枯竭的时候。
上述人士建议,确保财政支出公开透明,削减不合理开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建设节约型政府。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仝志辉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针对这种局面,关键是要平衡政府、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未来应当要改革征地制度,既要保证农民的土地收益,还要保证政府的收益。假如,过去政府从农民手中征地是一亩10万元,转手卖给开发商100万元,政府赚90万元。今后如果实现自由入市,农民一亩地卖100万元,农民可以分享收益,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等形式获得相应的收益,这就能避免地方政府的消极不作为。
除了改革征地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都提出,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有专家指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势必能冲破目前的土地利益格局,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高房价、房产绑架中国经济等局面有望得到缓和。
但是目前,有些地方尚未迈开改革的步伐,就遇到了来自既得利益的阻力,甚至不乏有人打着保护农民利益的幌子来阻挠改革。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认定了方向的改革,还必须合理有序地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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