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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原校长受审自己脱囚服获审判长默许

发布时间:2015-02-27 10:37 【来源:】

刑事案件被告人受审不再穿囚服

领导为案子说情将记入案卷可供查询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是在2014年7月通过的“四五改革纲要”基础上进行修订后颁布的。该《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等多方面。如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和上诉人穿着囚服等受审;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等。

  京华时报记者张剑

  发布

  65项措施保司法公正

  在昨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意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18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逐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李少平说,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

  《意见》设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到2015年底,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

  二是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

  三是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四是到2018年底,推动形成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亮点1

  刑事被告人禁穿囚服受审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解读】

  不给嫌疑人贴有罪标签

  京华时报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早在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出庭受审时,穿着普通西服和衬衫。而近年来,刘志军、刘铁男等落马高官出庭受审,同样也是穿着夹克衫等普通便装,均没有穿“号服”。此外,今年1月和2月,影星房祖名、张默分别在本市的法院出庭受审,也均没有穿“号服”。但各地的其他一些普通被告人,在出庭受审时,却穿着扎眼的“号服”。

  长期以来,对于被告人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号服”,各地的做法并不相同。公开的报道显示,2008年,四川省高院在全省范围下发《进一步规范刑事庭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被告人着号服、戴手铐、脚镣受审的,法警应让其在法庭外脱去号衣。2013年,河南省高院明确,被告人出庭受审可以着便装、无需剃光头。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专家洪道德介绍,刑诉法之前对于被告人出庭的着装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明确禁止被告人出庭受审时穿囚服,属于司法的一个进步,是彰显现代司法文明、尊重保障人权的体现。而从世界范围来看,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可自由着装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明确提出了禁止被告人出庭受审时穿囚服,也实现了与世界通行做法的接轨。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表示,最高法和公安部正在进行紧密的沟通和协调,推进这项制度的改革。这项制度的改革现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将在近期要推出这项制度。这项制度的改革标志着我国司法保护人权制度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因为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他是被指控的对象,他并不是已经确定为罪犯,他只是被控告的人,只有经过庭审以后才能确定他是不是构成了犯罪。这样的人不能给他以符号、标注,贴有罪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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