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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医生”兰越峰要求恢复人事关系遭医院拒(2)

发布时间:2014-07-30 18:06 【来源:】

  而绵阳医院人力资源部主任姚雨称:医院曾于2014年1月28日、2月23日、2月24日、3月21日、4月7日、4月18日、4月28日七次书面通知兰越峰到超声科上班,兰越峰一直不予理会;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准假时间,兰越峰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没有提供实际工作量,从2014年1月29日至5月5日,连续旷工66天。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在长达七个小时的仲裁中,一个半小时成为“看片会”:被申请人绵阳医院为了证实自己先后七次向兰越峰下达过“返岗”通知、却始终遭拒签字,播放了前去告知时的“跟拍”证据。

  在前后数段视频中,有去兰家的、有在CT室的……直至5月6日,在医院、社区、媒体三方见证之下,对坐在走廊的申请人兰越峰宣读了解聘决定。视频证据中的兰越峰,有时扬言报警、有时置之不理、有时竭力争辩,但自始至终未见其在告知书上签字。

  除了视频外,绵阳医院先后有四位职工出庭作证。

  庭审的另一个“高潮”,是确认申请人兰越峰与被申请人绵阳医院之间存在人事聘用关系的最关键证据——2006年6月兰越峰和院方签订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兰越峰当庭否认合同中乙方的签名是自己的。“上面的名字不是我签的,我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代签。”兰越峰要求对该合同进行笔迹真伪鉴定的申请,被仲裁庭记录在案。

  长达七个小时的仲裁庭审结束时,双方都同意调解。申请人提出最起码要恢复人事关系,但绵阳医院马上拒绝。仲裁庭将择期做出裁决。

  对于这场“官司”,兰越峰称“自己的胜算是百分之百”。理由是,她从未推诿过一个患者,也没有旷工,“待岗”至今仍没有解除。即使推诿过,也不至于去“坐走廊”,而遭解聘是另有原因。“所有在‘文革’中度过自杀难关的人,后来都获得平反昭雪,而我也度过了自杀难关,所以肯定最终会获胜。”

  虽然对“胜算”充满信心,但兰越峰也表示:“事实我是不会输的,但现实则是我要面对的。”

  “过度医疗”事实存疑

  在绵阳医院一楼至三楼的楼道里,如今已经难觅“走廊医生”兰越峰的身影。没人说得清她具体是何时“消失”的,和她一起从医院“消失”的,还有她的前夫——曾经的CT室主任何某。他和兰越峰一样,都没能在今年4月的中层干部竞聘中胜出,之后被借调到成都一家民营医院。

  “我的前夫也是被医院排挤走的!”兰越峰这样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提到前夫时,她用了“他现在失踪了”这样的说法。

  采访中,兰越峰强调,她之所以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一是她不愿帮医院“哄”那名没病不该做手术的患者手术;二就是她到处举报医院仪器买贵了。

  去年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兰越峰曾提到一个在5·12大地震中存活的农民,“从下肢到心脏全部正常”,但医院却坚持要进行下肢血管与安装心脏起搏器两个手术。最后由于她的坚持,在手术床上躺了一小时的该病人最终放弃手术。

  北青报记者获悉,这个被她视为“过度医疗”铁证的经典案例,经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翻查当年5月医院所有病历后,找到一名毛姓“疑似”患者。

  之所以称为“疑似”,是因为其52岁的患者年龄、左下肢静脉曲张的病因、最后因不愿安心脏起搏器而放弃手术的情形,都与兰向媒体诉说的相同,只是其“北川大地震幸存者”的身份,以及兰所宣称的她给该患者会诊很长时间后得出的“从下肢到心脏全部正常”的结论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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