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医生”兰越峰要求恢复人事关系遭医院拒
发布时间:2014-07-30 18:06 【来源:】
原标题:“走廊医生”迈入法律门槛
导读:昨天下午,“走廊医生”兰越峰请求撤销医院对其“解聘”决定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涪城区政府人社局举行。仲裁委没有当庭给出裁决。
兰越峰原为绵阳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绵阳医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去年5月首次被媒体关注,成为公众眼中因反对“过度医疗”、揭露贪腐被“待岗”医院走廊的“孤胆英雄”。随着媒体报道的展开,兰的“揭黑”也被发现同事实存在诸多矛盾之处,北京青年报记者也就此进行了多次调查核实。兰越峰在走廊曾一坐22个月。据媒体披露,绵阳医院今年七次书面通知其回超声科上班。5月6日,绵阳医院88位职代会代表,一致通过了院务会做出的“解聘”决定。兰越峰遂于6月26日提出仲裁申请。
历经四年“拉锯”式冷战,备受公众关注的“走廊医生事件”终于迈入法律“门槛”。不管结果如何,于程序上都将是个“了断”。从这层意义上考量,最终的句号画得是否圆满,虽然是“各花入各眼”,但单就以“法”博弈取代以“访”施压而言,无疑是个进步。
仲裁庭审长达七小时
昨天下午1点半,兰越峰与绵阳医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在涪城区政府5楼人社局举行。因前来旁听的人太多,仲裁庭不得不临时添加了椅子。兰越峰和其代理人、绵阳医院法律顾问及前人力资源部主任,作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代表出庭。
兰越峰的此次仲裁诉求是:请求裁决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违法,裁决确认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人事关系的行为违法,并裁决予以撤销;裁决恢复与绵阳医院的人事关系;绵阳医院给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裁决绵阳医院支付其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期间的差额工资、津贴、福利报酬及额外的25%的经济补偿金。
兰在仲裁前接受北青报记者专访时一再强调,她的诉求只是“平反纠错”,“但该我要的一分不能少,不该我要的一分不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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