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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安全家居企业需召回产品

发布时间:2016-03-16 11:03 【来源:】

汽车有过召回,儿童玩具有过召回,但说到家居产品,除了少数企业的主动行为,召回似乎与这个行业毫不相关。今年,这种尴尬将彻底破除。《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1月1日起,儿童家具、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等20类产品,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须进行召回,其他消费品也可参考此规定。这就意味着一旦涉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家居品也不能例外,将会被召回。

知识篇

新规 儿童家具有缺陷厂家须召回

京华时报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活动,预防和消除消费品缺陷可能导致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将儿童家具、照明电器等品类纳入召回范围之列。此前,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明确了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并要求经营者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但未对召回的具体品类等作出具体解释。

该办法解释,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警示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主要针对的是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通知对生产者、经营者、相关主管部门都提出了要求,其中生产者是“缺陷消费品召回的主体”,而且“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的,应当向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消费品,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召回”,并“向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和质检总局报告消费品在中国境外实施召回的信息”。

按照该办法,实施召回管理的消费品含“电子电器”和“儿童用品”两大类,其中电子电器中包括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动工具等9类产品;儿童用品中则包括儿童家具、儿童装饰用品、儿童服装等11类产品。

该办法还表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规而行外,“尚未列入目录的其他消费品需要召回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质检总局今年2月在回应该办法适用范围时解释,这样做,既实行了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召回程序,有利于节约立法资源和行政资源,又不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当地客观实际参照执行。从法律层级来看,《办法》属于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相关质量问题可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消费者发现缺陷产品可报告

京华时报记者还发现,《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不仅会公布国内外的产品召回信息、相关法规,还设立了缺陷信息报告,供公众通过网络、微信、电话、邮件等平台反映相关问题。

京华时报记者致电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电话平台,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果怀疑家里的消费品,如木家具有异味、床单含致癌物等问题,不管有无相应检测文件,都可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上的“缺陷信息报告”据实反映并提交。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会有工作人员组织相应的专家对于问题进行分析,看看是否涉及安全和批次问题。如果涉及危害安全且属于某一批次产品共有的问题,就会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

小常识召回不等于退回

“召回”并非“生产者将卖出去的缺陷产品重新返厂”。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缺陷产品》规定,“召回”是“指消费品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风险的活动”。召回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消费者可将缺陷产品退货,二是厂家将产品采取某种设施,来消除安全隐患。

另外,在不少人的理解中,缺陷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但有质检部门内部人士指出,召回品并不一定是不合格产品。缺陷产品是指在设计、制造工艺、使用规范等存在不科学不合理,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伤害的可能性,或者存在伤害的事实。

探因篇

家居行业鲜有召回

自从新消法明确经营者对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义务外,2014年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发布了一批缺陷商品名单,其中26批次缺陷床品因pH值和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不合格,认定为“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并责令涉事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但京华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当时除少数品牌在官网上公布召回的相关信息外,大多数床品企业对此置若罔闻。行业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除了偶尔听说宜家会进行召回外,其他企业的“召回”真没听说过。京华时报记者查阅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发现,新消法实施后,召回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儿童玩具、笔记本电池或电源线等相关产品,家居产品虽然有,但比较少,进口婴儿浴盆、食物垃圾处理器、吸顶灯等品类各有过一起召回事件。

对于家居行业来说,经常会出现有害物质超标等情况,或者某些材质如玻璃、尖角伤人等情况。家纺业经常被抽检含有害物质,智能马桶也在去年底被曝有多个伤人事件,京华家居也报道过某家具品牌的木床因为镶嵌了金属材料而导致消费者意外受伤的事故。但为何国内少见对家居品的召回,甚至闻所未闻?

行业存有特殊性

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助理孙书冬表示,人造板如果有不合格产品,确实会进行召回;但家具可能有些特殊情况。“不少产品属于定制产品,大多根据买方要求来设计制作的,可能会存在单个型号产品数量不太多的情况。”此外,关于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即便是同一批次同一型号的产品,厂家如果更换了人造板,也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他认为这都从客观上给家具召回带来了难度。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智能卫浴分会秘书长黄芯红则认为,其他召回的品类都是相同规格型号的流水线产品,“召回后进行某个零配件的更换即可”,但以智能马桶来讲,如果仅是盖板还比较简单,但若涉及整体产品,其不仅涉及电路本身,还与安装息息相关。“操作起来很麻烦,而且成本比较高昂。”他认为,即便要召回,也应该与其他品类产品区别对待。

不时发布召回信息的宜家家居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品召回成本主要表现在产品本身、运营成本等方面,还需要企业在召回工作中有完整和严密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各环节连续一致。

多数企业回避公开问题

对于家具结构安全,厂家不够重视也是一方面。孙书冬以儿童家具国标实施近4年的抽检感受为例,该标准主要在于对儿童安全的保护,但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家具企业都有不少,有些企业被检不合格还会狡辩。“被检不合格都不采取措施,召回又从何谈起呢?”

而家纺多次被曝产品不合格,甚至还有过召回记录。京华时报记者在采访某家纺协会秘书长时,该秘书长还坚称行业不合格率主要发生在缩水率、标识不合格等方面,“涉及危害安全的项目基本没有,也就不涉及召回了”。

还有厂家担心,召回会导致消费者认为卖场或厂家在产品生产和把关上不严,因此宁愿低调处理。对此,宜家家居并不认可,“在产品的抽检、销售和顾客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潜在隐患时,我们的首要任务是避免消费者和员工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受到伤害,在立即暂停销售的同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宜家会采取下架停售、召回修复及产品召回等措施,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保证消费者利益及安全”。

社会整体认知不足

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也发现,无论是厂家还是协会或者业内人士,对于召回都很陌生,甚至对召回的认识也不准确。不少人士将其归纳为售后问题。“一般顾客反映产品存在什么问题,厂家都会非常及时地解决掉,就不涉及召回了。”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单纯从产品设计角度就可杜绝安全隐患,也就不存在召回了。

另一方面,消费者和厂家的集体认知也导致了召回很少见。孙书冬表示:“一旦发生家具伤人事故,其实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不会从产品本身角度意识到安全问题,更多的是从人大意了、不小心等角度找原因,而非从产品设计、制作上找原因。”

宜家方面虽然表示消费者对产品召回信息非常关注,会通过电话、网络、新媒体等不同渠道跟宜家进行沟通了解情况,但也承认“真正到宜家商场退换货的人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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