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性别歧视可提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15-12-17 11:06 【来源:】
新闻:近日,有记者走访北京多所高校发现,“你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几成女大学生求职时“必问”环节之一。很多学生发现在简历中注明“已婚已育”的女生就业成功率更高。与此形成呼应的是高校内的“研究生妈妈”越来越多,甚至生子现象向本科生蔓延。
点评:在校期间大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虽然可以结婚生育,但应具有自主性,而不是被迫牺牲受教育权、生育时间的选择权来为就业让路。“学生妈妈”日益增多,反映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已越来越严重。
生育,是人类繁衍、社会发展的需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女性为此作出了贡献,却没有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在就业时屡遭歧视,属于典型的不公。可悲的是,目前社会对女性就业歧视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法律虽然规定了反对就业歧视的条文,但在操作与监督层面均不理想,也很少有人主动维权。如果任其发展,在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背景下,女性就业将更加艰难。
对此,政府应当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监管,加大违法成本,有效遏制用人单位的逐利冲动。女性组织和社会机构应当积极为女性维权提供指导和帮助。从根上讲,对女性就业的歧视,也侵犯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必要时可以由特定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以弥补女性个体维权不足。另外,国家可以给予用人单位适当的政策性补偿,让其心甘情愿地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 (作者单位: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
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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