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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为何拒送婴儿:专用救护车极度短缺

发布时间:2015-07-20 10:32 【来源:】

  近日,家住江苏张家港市的李先生遇到了一件“愤懑”的事,他刚出生31天的女儿因呛奶造成窒息,他打了两次120急救电话,先后来了两辆120救护车,但又都不愿意接送孩子去医院。

  《扬子晚报》7月4日报道称,最终在李先生的坚持下,第二辆救护车答应接送他们去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但对方也提出一个要求,孩子由李先生抱着,她们只负责接送。

  此次“救护车拒收新生儿”旋即引发争议。不过,两辆涉事救护车均称这是出于“无奈”:普通救护车上没有针对新生儿的专用设备,车上医护人员也不了解新生儿救护知识。

  李先生面临的状况并非个案。仅据公开报道,陕西、吉林等地都发生过患儿家长“遍寻新生儿救护车而不得”的案例。

  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原卫生部妇社司专项基金支持的“中国内地新生儿转运发展现状”调查协作组,曾对内地109家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的新生儿转运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只有45.9%的医院有新生儿转运救护车。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在部分地级市,甚至无一辆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可用。据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介绍,即使在北京,新生儿救护车总量也是个位数。

  作为儿科救护体系的一环,新生儿转运救护车短缺映照出更为尴尬的现实——被视为“工作累、风险高、不赚钱”的儿科正成为“医院”的烫手山芋,和其他专科相比,人、财、物资源捉襟见肘。

  为什么不愿转运新生儿

  《扬子晚报》报道称,李先生的女儿最先被送往张家港(县级市)当地医院进行救治,由于当地医院的医疗水平有限,医院最终派救护车将之送到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并随后驶回张家港。但进入儿童医院后,李先生才从接诊处得知,因为儿童医院总院启用,新生儿外科等科室已经搬走。

  令李先生意外的是,当他请求院方安排一辆救护车送他们前往总院时,遭到拒绝。医护人员让李先生拨打120找救护车,“120救护车很快就到了。可一看我家孩子才刚满31天,立马就要走,不肯接送我们。”

  “她们说,我们的孩子是新生儿,太小。她们的救护车主要是针对成年人的,车上的一些抢救设施设备也都是针对成年人的。而且她们急救培训也都是针对成年人的。如果半路上一旦孩子出现意外,她们一无专业设施设备,二无专业知识和技术,很难进行处理。一旦出现问题,她们负不了这个责任。”《扬子晚报》引述李先生的话说。

  在2013年,吉林省延吉市的一个家庭也遇到类似情况。据吉林媒体《新文化报》报道,一名刚出生3天的新生儿因呼吸困难亟需转院,但由于整个延边州都没有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孩子无法转院。

  据《西安晚报》2012年11月消息,陕西宝鸡一名出生仅两天的新生儿由于不能自主呼吸急需转院,而孩子要送到西安治疗,就得要带呼吸机和保暖箱的救护车,家长遍求无果,只好发微博求助。

  新生儿转运车不是必配设备

  前述接诊宝鸡患儿的西安儿童医院并没有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医院将病房的保暖箱和呼吸机拆下来安装到救护车上,赶到宝鸡转运新生儿。

  而延吉患儿的家长多方打听,得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有一套新生儿转运救护设备,这是吉林省唯一的一套,在得知孩子病情严重后破例第一次去延边州转运。

  苏州市急救中心主任杨齐英在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称,截至目前,苏州全市范围内,一共只有两辆正规的新生儿专用救护车,“其实苏州这个情况,在整个江苏省内还算不错。”据其估计,经济发达的江苏省目前拥有的新生儿专用救护车不到10辆。

  如果将目光放至全国,不难发现这一问题更为严峻。

  北京急救中心资深急救专家贾大成告诉澎湃新闻,原卫生部对于救护车的装备是有标准要求的,但未硬性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备有新生儿转运车,各地急救中心的条件不同,目前北京急救中心也仅有一辆新生儿转运救护车。

  根据公开报道,直到2013年,安徽芜湖才引进该省第一辆新生儿转运救护车。在北京,2009年6月1日,北京急救中心装备的首台新生儿急救车投入使用。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向澎湃新闻介绍,目前北京市的新生儿转运救护车数量也是在个位数,“而且是个位数的中数以下。”

  起步晚,发展不平衡

  新生儿转运的目的,在于将高危新生儿转运到适宜的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救治。

  “新生儿期死亡率约占婴儿死亡率的1/3-1/2,以新生儿早期死亡为主。目前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婴儿死亡占83.48%,新生儿死亡占婴儿死亡的69.8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张丽晋等人在2015年发表的论文《北京市医疗机构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现状调查》中写道。

  新生儿转运救护车是新生儿转运系统(NETS)中的一环。美国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新生儿转运系统,而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启动新生儿转运工作。

  前述张丽晋等人论文称,目前,北京市尚无统一规范的新生儿转运系统。

  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原卫生部妇社司专项基金支持的“中国内地新生儿专业发展现状”调查协作组曾对内地109家医院NICU新生儿转运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结果发现,有62家(56.9%)医院开展新生儿转运,其中80.7%的医院有新生儿转运车。

  但这项调查发现,新生儿转运的发展情况地区发展不均衡,转运组的救治技术及相关支撑条件也有待提高——开展转运的医院,绝大部分(74.2%)为三级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而局域分布也不均匀,转运半径200公里的医院占53.2%,已超出陆路转运的适宜救护距离,途中风险较高。

  该调查还称,中国尚无新生儿转运的具体指南。调查中约有1/4的医院在转运实施前无完善的评估措施。尽管双向转运对危重新生儿及时救护意义重大,但仅有不足半数医院可开展双向转运。

  “哪个医院愿意发展儿科”

  添置一辆新生儿转运救护车为什么这么难?

  这种车被称为“流动的儿科重症监护室”,造价较高,一般介于100万到150万元之间,且维护成本较高。

  “在我们医疗机构的经济已经捉襟见肘的情况下,谁会去养护一个大而无用的白象呢?虽然每用一次我们都认为它是有价值的,但它平时只是在耗费成本。”邓利强说。

  广州一知名三甲医院的儿科主任张博(化名)向澎湃新闻介绍,一般来说儿童开药少,大型检查项目少,科室收入也相对较少。同时,儿科护理要求更多、更细致,医护人员配置几乎是其他科室的两到三倍。“我们的医院是自负盈亏的整体,如果儿科只是亏,哪个院长愿意发展它?”

  张博坦言,财政拨款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10%,90%以上的资金来源依靠本院营利收入,如果科室不盈利,连工资都发不出去,“我们医院儿科的床位,60年没有增加一张,一个亏本的科室,不会被优先考虑。”

  儿科医生正在不断减少

  除了车辆的配备,保证新生儿急救转运系统良好运作,还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转运急救队伍。然而现实却是,因为工作强度高,风险大,近年来儿科人才不断紧缩。

  首都儿科研究所副所长陈博文在6月接受国家卫计委采访时介绍,中国有2.6亿儿童,儿科医师不到10万,每千名儿童只有0.26名儿科医师。参照美国每千名儿童拥有1.46名儿科医师的比例,中国缺口高达20万。

  张博告诉记者,儿童表达能力差,病情复杂且变化快,儿科医生在处理病情时更为困难,可能出现的失误就越多。

  而在陈博文看来,儿科医生诊疗不仅风险大,工作还比较辛苦,医学毕业生在选择专业和找工作时,往往将儿科专业和儿童医院排在最后,基层儿科医生更为短缺。

  邓利强认为,儿科医生的短缺是可以预见的事实。因为“现职医生离开、新进医生又不足”, “这个池子里的水在减少”。

  在北京,首都儿科研究所和北京儿童医院承担了全市80%的儿童诊疗任务。“我所每名医生日均诊疗33人次,是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医生平均诊疗人次数的两倍。患儿候诊时间长、诊疗时间短、就诊环境差,市属21家医院患者满意度排名,我们两家每年都列在最后。”陈博文称。

  张博对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的后果十分担忧,他告诉澎湃新闻:“有的医院自己买了转运车,接收外院转来的患儿,医护人员就会超负荷运作,不然就收不回成本了。但这样的话,医生护士很累,你要抽人出去,病房的一大帮新生儿怎么办呢,这也是不合理的,这对病人一点好处都没有,但医院要收回成本,不然没法交代。”

  张博所在医院之所以没有配备新生儿转运车,就是因为该院的新生儿病房接诊本院产科的新生儿尚捉襟见肘,再无能力接受外院新生儿转运。

  普通救护车替代的法律风险

  在紧急情况下,能不能用普通救护车代替新生儿转运车?有法律风险。

  原卫生部制定的《医院工作制度》规定,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如果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在前述江苏李先生的事例中,派来的救护车不管是抢救设备,还是医护人员的急救培训,都只针对成年人。

  “一旦出现意外,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确实无法免责。因为不能通过协议,推卸或免除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便双方达成一致,也会被视为无效协议。”邓利强解释说。

  在他看来,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一旦医疗机构作为法庭被告,“法院大多时候不会保护医生在治病救人心态下的行为。”

  邓利强认为,这也是上述苏州两辆救护车都不敢转运重病新生儿的主因。

  张博的看法和邓利强类似。“有媒体说即使普通救护车运送新生儿也比社会车辆强,对的,但这种指责有何用?在医生无法律保障的情况下,普通救护车不愿意运送的情况以后仍会发生。”

  他告诉记者,作为医生,看到新生儿得不到及时转送是一件倍感痛心和无奈的事,“因为儿科医生都很清楚,拖延后,即使保了命,也可能留下后遗症,影响终生。”

  张博建议,无新生儿转运救护车的地方政府应支持购置新生儿救护车,“至少要有一辆”。“其次,120急救中心也要懂哪里有新生儿救护车。新生儿医保报销额度可适当提高,未来如能争取做到未入户的也能报,这样可以减少欠费导致的医院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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