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暴力案件频发 年龄不够成免罚护身符
发布时间:2015-07-02 17:31 【来源:】
对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要加以惩戒,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现在的孩子成熟得比较早,建议刑事责任年龄提前,现在的孩子十二三岁什么都知道。
■反方
不应轻易降低
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刑事责任年龄属于法律拟制。所谓法律拟制,就是法律划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在哪个界线,就以那个界线为准。立法者划定刑事责任年龄界线通常有两个考虑:
一是自然因素。即刑事责任年龄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如,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有没有常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如果认为有,就意味着可以或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反之,就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一个国家的法律在作出这种拟制时,应当对人们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作普遍的调研考察。
二是政策因素。即一个国家的刑法处罚,刑事责任的谴责施加于多大年龄的人?从事实的角度讲,多大年龄的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既有量变的区间,也有个体的差异。有的国家规定7岁、12岁负刑责,有的规定15岁、16岁才负刑责,不一而足。
政策因素考虑给予多大年龄的人刑事谴责?对于这个问题,我国多次讨论,79刑法典制定时讨论就很热烈。而且,但凡发生一起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下恶性案件,就会引发一次刑事责任年龄讨论。
那么,我国刑事责任年龄有无必要降低?
我国在制定刑法典时,参照了国外的法律,也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划定了目前的年龄线。目前,我国与世界各国划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线基本保持一致。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只能管普遍现象,不应对偶然的、罕见的个案作过于敏感的反应,从而提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学生暴打学生,因为生活琐事报复,乃至以此取乐,让人看了确实惨烈、痛心,甚至愤怒。对肇事未成年人如何处理,这不是刑罚惩罚的问题,而是家长、学校、社会管教的问题。我们常讲“子不教,父之过”。没有管教好孩子,是不是应当惩罚家长、惩罚老师、惩罚我们这个社会呢?
公众对个案暴露出的少年行凶者的行为感到震惊、担心,但更可怕的是孩子扭曲了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果在这样的三观指引下,他们将会发展成长成什么样的人?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我们应当反思的是,对孩子的培养、教育是不是出了问题,而不应因公众的反应轻易改变刑事责任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