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5年高考下月报名 明确见义勇为可获照顾
发布时间:2014-10-30 15:36 【来源:】
今年的大一小伙伴才入学不到两个月,11月1日起,江苏2015年高考报名又要开始了。相比往年,今年最大的变化是,“照顾对象”中首增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另外,2015年小高考报名也将从11月5日开始。
11月1日开始高考报名
2015年高考报名和“小高考”报名马上要开始啦。根据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通知,全省网上高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4日。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不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哪些人可以在江苏报名参加高考呢?主要有三类,第一,具有江苏户籍且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第二,非江苏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参加高考的,还要在江苏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江苏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江苏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首次明确“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可获照顾
与以往相比,2015年江苏高考报名最大的一项变化莫过于“照顾对象”范围,首次明确增加“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另外,可以享受加分照顾的还包括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所有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11月5-7日
“小高考”报名
下个月,“小高考”报名将正式开始。这包括2016届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生,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准备参加2016年高考的高二年级在校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5-7日。
无普通高中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2012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考生该如何报名?据悉,报名从2009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即2012届)新生开始,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就读学校为准,高二年级在校生学业水平测试,一律在考生就读学校报名。在执行按就读学校报名的规定时,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报名同一属地的原则不变。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