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脱贫后不愿摘帽 中央将出政策制约
发布时间:2014-10-15 09:52 【来源:】
如何看待戴着贫困县的帽子炫富?10月14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扶贫工作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表示,针对贫困县,正在考虑采取改革考核机制、建设约束机制,逐步建立退出机制来制约。
作为长期以来扶贫区域瞄准的一个主要手段,贫困县主要采用三个指标来确定:县域的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苏国霞认为,这是比较技术的、比较完整的一套指标体系。
在发布会上,苏国霞说,现实中,我们发现一些县,农民生活还很苦,但是县城建得还挺好。还有一些县,尽管还比较贫困,但是愿意申请民间组织评选的小康县、百强县。
苏国霞说,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个案,脱贫以后不愿意摘帽,或者戴着贫困县的帽子炫富,这样的现象确实存在。“我们对大部分县每年会进行监测,每年贫困县的指标都是进国家贫困监测系统的。”
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
如何解决呢?三项机制的改革。一是,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
过去各省对县的考核主要以GDP为导向,所以,地方政府决策者就将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等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进行了改革。在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县,要取消GDP的考核,其他的贫困县也要降低GDP在考核中的比重。
苏国霞说,通过这种改革,就起到了引导贫困县,把其工作重点用在关注民生,用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面。
二是建立约束机制。苏国霞说,作为贫困县,享受国家的政策支持,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约束。目前正在研究财政投入更大比例用于民生扶贫,政府配备更多精力用于扶贫等。禁止宽马路、大广场,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类似的约束机制,我们已经征求了各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很快就要下发文件。”苏国霞说。
三是建立退出机制。苏国霞说,正在研究一套正向的激励机制,县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以后会得到更多的好处。地方的多个省份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比如贵州、甘肃等。“减贫摘帽”后,除了以往政策支持外,还有其他方面的激励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实现6亿多人的脱贫。数据显示,1978年~2010年,按照中国扶贫标准,累计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参考国际扶贫标准,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
2011年,中国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到2013年,新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98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2.7%下降到8.5%,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938元增加到5389元,年均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但贫困状况仍然严峻。在全国,仍然有12万贫困村,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长期困扰贫困群众的吃水难、行路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增收难、贷款难等诸多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政策体系尚需完善。扶贫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各级职责不清,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违规现象。社会扶贫参与度不够。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的平台尚未建立,支持、引导、监督等政策也不够健全。
大扶贫格局
为了推进扶贫事业发展,2011年,中央政府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是中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针之一。目前,初步形成三个基本框架,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军队参与扶贫。
所谓“定点扶贫”,指的是党政机关等单位定点帮扶一个贫困县,这始于1986年。目前,定点扶贫工作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局面。2013年,地方组织的定点扶贫单位约13.5万个,帮扶13.6万多个贫困村。
所谓“东西扶贫协作”,指的是东部较发达地区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对口帮扶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始于1996年7月。据统计,2013年,这项工作财政援助12亿,引导企业协议合作投资5608亿,实际投资3400亿。
至于“军队参与扶贫”,各地驻军都是当地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前,军队和武警部队共定点帮扶63个贫困县、547个贫困乡、2856个贫困村。主要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捐资助学、医疗卫生扶贫等。
在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表示,确实需要一个平台来释放社会扶贫的巨大潜力,来凝聚各方面参与扶贫事业的巨大能量。
今年8月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扶贫日”,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扶贫办组织实施。郑文凯表示,设立扶贫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