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政局:不是人人都可以拿工资照顾父母
发布时间:2014-10-15 09:52 【来源:】
昨日,南京市民政局的一条新闻引起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议论,据当地媒体报道,“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五类老人"中的半失能和失能老人,政府可以给其子女发“工资”,鼓励其子女在家中照顾这些老人,而老人的子女则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该消息经过媒体转载后,受到了网友的热议,有的网友表示支持,“这才是政府该做的事。为民所想,赞一个!”;但也有网友质疑,“政策很好!工资太少!”
就此,记者再次访问了负责该项工作的周新华处长,他立刻向记者澄清了几点实际情况,“首先必须解释的是,这每月3,400元人民币其实原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由民政部门发给养老服务机构,让他们聘用人员每月上门给在家居住的半失能和失能老人进行家政服务的。现在我们仅仅是鼓励这些老人的子女来担任这些养老服务机构的家政服务人员,那么养老服务机构自然也应该给他们这笔"工资"。”
“但是,这并不是人人都可申请的,只有被民政部门确认为"五类老人"中的半失能和失能老人,才可以申请到这个子女在家照顾老人,每月向养老机构领工资的,按照目前南京市的情况,大约只有万余老人的亲属有这个资格。”周新华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统计,南京市区内的老人大约有一百余万,所以能够符合规定申请的人可谓“百里挑一”。
除此之外,周新华还澄清,所谓的“3,400元人民币月工资”,实际上是政府支付给养老服务机构购买家政服务的,这个价格是按照家政市场的计算,每月大约15个小时、每周4个小时左右的家政服务,“但如果换算成子女每天在家中照顾老人,那肯定只能算是引导性的鼓励政策,不可能是真正的工资。”听说网友对这笔“工资”的质疑,周新华这样解释。
他还澄清,其实在家照顾半失能和失能老人的子女真正拿到手的还要少于这个数目,“养老服务机构正常来说还要从这3,400元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工作费用。”
并且,想要申请的子女首先必须要到这类养老服务机构去报名担任家政服务人员,并接受家政服务培训,合格后才可以正式“上岗”,“这样可以让老人们接受即专业又有亲情的照顾,希望是对社会风气的一种推动吧。”周新华最后表示。
南京市一位老龄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该市老龄化程度的逐年升高,该市老人的养老生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养老院依然是价格高昂而供给太少,完全跟不上老人的增长速度和服务需求;专业护理人员则因为工资低工作重而问津者少;很多老人的照料工作依然只能依靠家中亲属来完成,同时辅以家政服务。
但这位负责人也坦承,很多老人的的子女都是独生子女一代,对于在家照顾老人压力非常巨大,政府依然面临严峻的养老服务缺乏问题。
作者:申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