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11年前被好心人收养 至今仍是无户“黑孩”
发布时间:2014-09-18 10:16 【来源:】
记者高志强通讯员任贵伟文图
阅读提示|11年前,因一场家庭变故,年幼的他跟随亲戚来到安阳。意外走丢,他开始了流浪生活,直到遇到养父董国申。如今快成年了,他想打工养活自己,却因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不能迈出家门。为何他没有户口?近日,大河报记者来到内黄县,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反映】流浪儿童被好心人收养
“现在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养活我自己了,但我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不能外出打工。”9月12日上午,住在内黄县梁庄镇牡丹街村的董本杰无奈地告诉记者。
“小时候每年6月1日都有好吃的,所以我的生日应该在这一天。”董本杰说,他大概记得,他的老家在贵州省六盘水市,至于在哪个县、哪个区,他已经记不清楚了。
董本杰说,在他四五岁的时候,亲戚告诉他,他的父亲死于矿难。“我的亲生母亲随后离开了我,我记得她走的时候,我抱住她,她把我推到水田里走了。”董本杰说,他后来跟着外出打工的亲戚来到了安阳。有一天,只有六七岁的董本杰独自出去玩耍,却再也没找到回家的路。他只好四处流浪,直到遇到养父董国申。
董国申说。“在2003年,我捡到了他。他说他没有家,我看他可怜,就把他领回了家。”该说法也得到了该村村干部和部分邻居的证实。
【困惑】快成年了却没有一个“身份”
据了解,董国申有两个女儿,不符合收养条件。“我一直想着,如果孩子记起了什么,他就应该走了,就没有急着办理户口。”董国申说。
董国申告诉记者,内黄县公安局梁庄派出所的民警称,因没有出生证明、收养手续等,所以无法为董本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建议他们去民政部门询问。
而内黄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董本杰已经超过了14岁,不能再办理收养手续,就算他没有超过14岁,也不符合办理收养手续的条件。
四处奔波的董国申听说内黄县公证处可以开具相关证明,他们又多次前往内黄县公证处。内黄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向上级部门汇报此事,正在等待处理意见。
昨日,针对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上内黄县警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董国申的情况,他确实不符合收养规定。另外,没有人能证明孩子没有父母亲。而且孩子也不清楚他到底是哪里人,没有办法给他办理入户手续,否则就是违法。
【律师】确实不符合收养条件,要想入户警方还要调查
该如何解决董本杰的入户问题呢?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
秦永民说,根据记者讲述的条件,董国申确实不具备收养法的收养条件。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要想为董本杰入户,还需要警方到其出生地调查取证,看其是否还有亲人。需征得其亲人同意,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找不到其亲人,或者其没有亲人了,根据收养法,只能先送到福利院,再由福利院统一为其办理户口,再说领养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