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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的“规矩”:每月至少探望一次 否则不收

发布时间:2014-07-15 11:57 【来源:】

  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子女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走访南京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发现,新法实施一年了,常来探望老人的子女依然常来,不来的依旧不来。为此,该院规定了子女定期探望的底线,如果做不到,老人便不能入住,这种做法在南京的养老机构首开先河。

  两个老人的故事

  “我三个儿子,一星期来四五次呢”

  她88岁,每天都很开心:

  “我三个儿子,一星期来四五次呢”

  昨天中午11点半,在点将台社会福利院,88岁的施奶奶正坐在桌子边吃午饭,烧鸡、水煮毛豆、红烧土豆、烂面条。“这是我老大送来的菜,他昨天刚来过。”她很开心。

  点将台社会福利院颐养区主任李艳芝说,奶奶的菜基本上都是家里人送来的,“三个儿子常来,一个星期来四五次呢,有意思的是,他们哥仨还常在老人这里碰到面。要是逢年过节,儿子儿媳带着孙子、孙女一起来,所以老人的零嘴不断货。”

  子女孝顺,老人住在这里也很舒心,施奶奶每天都乐呵呵的。

  “老大快两年没来看我了”

  她78岁,盼大儿子来看自己

  “老大快两年没来看我了”

  在养老院四楼,78岁的李奶奶(化姓)坐在轮椅上唉声叹气。

  原来,李奶奶欠了福利院4万多元费用。老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管钱,老人领退休金的银行卡是由他保管,并缴纳住养老院的费用;小儿子则是平常送点吃的穿的。“大概两年前,我们怎么也联系不上老人的大儿子。打电话,关机;去家里找也找不到。”

  孟延书介绍情况的时候。李奶奶在旁边突然冒了一句:“到今年9月份,老大就整整两年没来看我了。”

  现状

  “常回家看看”的法律规定效果不大

  像李奶奶这样欠费的老人,福利院里还有好几名。“子女拖欠的不仅是护理费,还有孝心。”孟延书说,将老人送到养老院,并不等于儿女就可以完全推卸掉孝敬父母的责任。老人虽然在养老机构里衣食无忧,但是同样不能缺少子女的精神慰藉。

  孟延书拿出家属探望登记本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法律规定的“常回家看看”实际效果不大,“探访人数基本上和以前持平。”目前,全院有326个床位面向社会老人。在这300多个老人中,90%老人的儿女经常来,但也有个别的子女甚至一个月都不来一次。

  做法

  福利院让子女承诺:每月至少看望一次

  孟延书表示,点将台社会福利院作为市属的公办养老机构率先启动了一整套评估体系,其中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要求子女回答“老人住养老院后,您大概多长时间来看老人一次?”

  “一个月至少要来看望老人一次,这是我们的底线。”孟延书说,如果做不到这样的承诺,福利院会拒绝接收老人入住。评估打分的做法试点一年来,共评估了约300个老人的家庭,最后有10%的老人被拒收。被拒收的原因有很多,也许并不是单单最后一题没回答好。但这是福利院的一种善意提醒,“子女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里安享晚年,可不是为了甩包袱。”

  而对于已经入住的老人,福利院也会做到督促和提醒,“每月我们每个护理区都会统计一次,如果子女不来探望又没说明理由的,将会打电话通知提醒,喊他们赶紧来一趟。”孟延书表示,没有特殊情况,福利院不愿收预付款,最多一次收两个月的费用,目的就是让子女来缴费,多看望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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