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六成青少年犯罪有“留守”背景
发布时间:2014-06-05 18:19 【来源:】
新快报讯 记者郭海燕 通讯员杨晓梅 夏江丽 苗玉红 王聪颖报道 借着“广州中院法庭开放日活动”,中院发布的少年权益保护情况指出,现今有六成的青少年犯罪有“留守”背景,异地籍犯罪占到总体七成,家庭教育的缺失成为推升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昨日,广州中院发布了一份《广州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简称《问题》)指出,未成年人犯罪中,暴力型、侵犯财产型犯罪较为突出,以抢劫罪最为突出。2011到2013年,全市法院共判处3863名未成年罪犯中,犯抢劫罪1298人,占33.6%。
《问题》指出,未成年犯罪高峰主要集中在16到18周岁,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其中,非本地户籍未成人犯罪居高不下,维持在70%以上。根据对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299名未成年罪犯中“留守”背景比例高达59.5%。
《问题》指出,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也增幅明显,2013年同期上升22%,其中抚养、人身损害案件占主导,占到53.6%。案件显示,家长监护职责不到位现象较为常见,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疏于子女管护。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漠视甚至恶意侵犯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案件时有发生。
[ 今日推荐 ] TODAY TOP NEWS
[ 最新更新 ]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