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两会公益提案回顾 聚焦提案具体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4-03-12 13:28 【来源:】
案由1
建议将抗战老兵列入优抚对象
发起机构:深圳龙越慈善基金会
建议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
建议:因历史原因,许多抗战老兵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关怀,尤其是中国国民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大部分生活贫困、老无所依。因此建议将经核实确认后的抗战老兵,列入优抚对象,由政府出面解决抗战老兵的基本生活问题。
结果: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居住在大陆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属于优抚对象范围”。但民政部还是从履行现有职能出发,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2014年进展:今年两会期间基金会联手人大代表王敏刚委员,再次就国民党抗战老兵提建议,聚焦这些文件在各级政府的具体落实,并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抚恤对象,由财政统一支持资金等建议。
案由2
关注和干预矫正读写困难
发起机构:乐朗乐读学习潜能开发中心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
提案:2004年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统计,我国10%的在校生患有读写困难,全国约有1500万人患有读写困难,但目前我国公众对读写困难的认知率不及万分之一。故提案希望获得公众对该人群的重视,并尽早关注和采取专业的干预矫正措施。
结果:教育部会商全国妇联给出答复,并指出,“目前适龄读写困难儿童正常进入普通小学就读。”另一方面,对读写困难儿童面临的诊断和矫正挑战,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已进行初步研究。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调研,了解读写困难儿童实际需要,逐步推进相关政策的出台。
2014年进展:乐朗乐读机构负责人兰紫,对这两部门的提案回复评价“没有用”,两张纸里都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原因“你懂的”。今年兰紫也未就读写困难继续提交提案。
案由3
有关废除嫖宿幼女罪
发起机构: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原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中心)
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
建议:孙晓梅教授提交有关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建议。
结果:这份建议当年同时获得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意见却不尽相同。其中,最高法对孙晓梅代表提出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完全赞成”。而人大法工委认为,如“简单取消嫖宿幼女罪,恢复到1991年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的,按照强奸罪处理的做法,可能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总体来看,意见分歧比较大。
2014年进展: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副主任吕孝权对最高法的答复,评价“很满意”,但对法工委的答复则“没有表态”。在今年的两会中,将就法工委的答复继续提交建议,不过侧重点则放在启动刑法修正案,对废除嫖宿幼女罪做最后的攻坚战修法工作。
案由4
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
发起机构:北京环保企业家基金会(SEE)、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然之友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捷
提案:2012年中国一批城市开始快速推进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及时发布,但这还远不足以促进污染减排,必须将污染源排放数据和监管信息的全面公开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结果:去年7月环保部先后发布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开展自行监测,并在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对此,万捷更关心公众参与度及带来的直接成效。
2014年进展:去年关于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的提案,有了好的结果出现后,但各地环保部门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所以今年他再次提交提案,希望将重点污染源信息实时公开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执行和监督,保证重点污染源信息实时公开落实。
案由5
建立尘肺病救助与防治制度
发起机构:“大爱清尘”
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肺移植专家、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以及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
建议:尘肺病属于职工工伤保险范畴。我国目前大部分涉尘企业属小企业,很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致使农民工得尘肺病后难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医疗救助。由于尘肺病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内,绝大部分农民工尘肺病人生活费都无着落,更无法负担高昂的医疗费。
结果:大爱清尘工作人员薛寅虎说,“没有收到回复,也没有实质进展。”今年两会将继续寻求更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救助尘肺病患者献策。
2014年进展:与去年的议案稍有不同,今年大爱清尘在动员代表的议案里,侧重放在对国家层面建立有效的尘肺病救助与防治制度上,同时也提出设立“尘肺病救助基金”等具体可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