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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案律师:赵志红不知呼格案已平反(2)

发布时间:2015-02-10 10:02 【来源:】

  【谈庭审】

  “庭审没有走过场”

  新京报:庭审中哪些场景令你印象深刻?

  赵案律师:有个场景让我们特别难受。检察机关一共指控赵志红犯了10起命案,有4起命案的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这些家属的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有一位受害人的丈夫残疾,妻子被杀害后,他独自一人抚养孩子。

  他们在现场见到了赵志红,发言时都哭了,但基本都没有痛骂,也没有过激行为。他们越理性,我们越难受。

  新京报: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赵案律师:他们提出来的赔偿金额都不高,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每人约40万或50万元。

  他们肯定知道赵志红赔不起,要求赔偿主要是情感方面的安慰。

  新京报:你们对这次庭审的总体评价是什么?

  赵案律师:法院充分保障了律师权益和被告人权益,能公开的就公开,也邀请了媒体旁听;在涉及隐私的不公开庭审中,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赵志红案的庭审,没有走过场,控辩审三方高度重视。毕竟外界高度关注。

  【谈赵志红】

  “他透露出求生心理”

  新京报:庭审前,你们会见了几次赵志红?

  赵案律师:我们分别于2014年12月29日、30日以及2015年1月4日会见了赵志红。在最后一次会见时,我们跟他交换了意见。

  新京报:你们在交换意见时,赵志红说了什么?

  赵案律师:他思路非常清晰。他认为,自己被抓获时,公安机关只掌握了部分案件,他自己供述了很多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案件,其中交待“4·9女尸案”是立功表现;而交待有些案件属于自首。

  我们告诉他,他的想法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成立的。他也接纳了我们的意见。在法庭上自行辩护时,他也没有再说立功和自首的事。

  新京报:在三次会见中,他是什么态度?

  赵案律师:他一开始说得少,当他信任我们后,我们对照起诉书将每一起案件过了一遍。他说,盗窃金戒指那起案子不是他做的;他还对一起被指控的强奸案有异议。他说,当时,他并没有强迫那个女人,应该属于通奸。

  新京报:你们对于案件的意见是否统一?

  赵案律师:在“4·9女尸案”上,我们有一些不同意见,认为这个案子属于疑案,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赵志红一直承认这个案子是他做的。但在会面时他没反对我们在庭审时提辩护意见。

  新京报:庭审中,关于这一点,赵志红是否提出不同意见?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怕他对此有意见,在法庭上和我们形成对立意见,不利于庭审进行,所以将“4·9女尸案”的辩护放到了最后。

  但他也没有对此提出意见。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过程中,你们对赵志红的印象怎样?

  赵案律师:看他的案卷和所做的案子,与现实中判若两人。他脑子很聪明,思维清晰。

  管教跟我们说,在收到追加起诉书后,他开始不平静、浮躁,睡觉也不踏实,行为有点反常,并一直问什么时候开庭。

  我们估计,他被羁押了这么多年,突然收到追加起诉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事情要解决了。

  新京报:你认为这是什么心理?

  赵案律师:求生心理。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他说得不多,基本是对不起,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他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这些透露出来的都是求生心理。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中,赵志红有没有提到家人或者其他人?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还问过他,开庭的时候要不要通知家人,他犹豫了半天,说不要。

  【谈法律援助】

  “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新京报:你们什么时间接到的法律援助指定,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赵案律师:我们在2014年12月18日正式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于当天复印了卷宗。22起案件,一共30多册卷宗,每册至少100页。其中“4·9女尸案”有3册卷,每册约200页。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案,我们共组织了5位律师阅卷,元旦都没有休息。期间,法院组织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交换意见。

  新京报:赵志红本人为什么没有委托律师?

  赵案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羁押人员可以通过看守所申请法律援助,他一直被羁押,可能对这个程序不了解。按照规定,如果本人未委托律师,家属可以代理委托。但赵志红的家属也没有请律师。

  新京报:赵志红对法律援助有抵触情绪吗?

  赵案律师:他没有抵触,对我们的准备工作和辩护工作都很认可。

  2014年12月29日,我们第一次去会见他。他说:“你们对我的案子很熟悉,也很认真。”我们知道这是得到他的信任和认可了。

  新京报:与本人委托律师不同,外界对法律援助可能会有一些看法,比如会认为是“命题作文”。你怎么看?

  赵案律师:我们代理这个案件,会比对待其他案件更认真,坚决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能说赵志红罪行累累,就不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有疑义的部分,依法能够减轻罪行的部分,我们都提出来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约14项疑罪外,我们还提出来6项能够依法减轻罪行的内容,包括杀人案件和强奸案件中,赵志红有主动坦白情节,有部分抢劫案件构成了未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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