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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决定再审陈夏影案 当事人喊冤18年

发布时间:2015-02-10 10:02 【来源:】

福建高院决定再审陈夏影案

为了儿子,我必须把身体锻炼好

  据人民网澎湃新闻网报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昨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一案。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一名13岁男孩被绑架后杀害,黄兴、林立峰、陈夏影3名当地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在未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建省高院却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做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无果。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至今仍在喊冤。

  该案卷宗显示,判决书关于林立峰、陈夏影、黄兴犯罪事实的认定,只有相关的供述和间接证据,绳索、胶带、车辆等认定的作案工具均未找到;作为证据的勒索字条均不是嫌疑人所写,却没有查清来源;此外,该案相关证人反复做出完全相反的证言,被告人和证人均称曾遭刑讯逼供。

  日前,陈夏影的申诉代理律师吴国阜表示,他已于2014年11月找到了当年的关键证人。这位证人称,案发时陈夏影人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目前,该证据已提交至福建省高院。

  ■家属反应

  为了儿子,我必须把身体锻炼好

  “我上了去福建高院的车,才给孩子妈妈打电话,我们真是太高兴了,太感动了,太感谢高院了。”昨晚,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激动地表达喜悦。

  陈焕辉说,昨日下午4点来钟,他上班时接到高院电话。“一位领导说‘你来一下吧’,我没听太清楚,但感觉是好事。”他上了车才给爱人打电话,说要到高院,孩子的案子可能要重审,“我老婆激动地直说太感谢了”。

  陈焕辉坚信儿子没有犯罪。“案子发生在福清,当时我儿子等几个人一直在深圳,他们几个要开店做生意,我老婆还给他拿了身份证。”

  陈焕辉说,爱人杨雪云62岁了,患有关节炎、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他自己身体还好,因为当过6年兵,现在每天早上还坚持跑6公里。“我就是怕倒下来。3个人中,黄兴的父亲去世了,妈妈身体受不了,弟弟文化低,不懂申诉,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林立峰的父母和姑姑,早先也去高院及各级政府申诉,但他去世后,家里人很失望,不可能像我这样全身心扑在申诉上。”陈焕辉称,他感到所有的担子都在自己身上,“一审二审、上诉申诉,我基本上也懂些法律和程序,为了儿子,我必须坚持把身体锻炼好。”

  陈焕辉称,没有凶手归来,没有死者复活,儿子的案子有机会重审,这要归功于司法环境不断改善。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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