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博士父亲遭强拆致死 太原晋源区要求法院轻
发布时间:2015-01-16 11:08 【来源:】
新京报讯(记者范春旭)备受关注的太原“复旦博士生之父遭强拆致死”一案于去年8月作出二审判决。但直到12月初,死者孟福贵之子孟建伟才拿到该案的终审判决。除一审被告人高海东维持死刑判决外,多名被告人均量刑减轻。其中,量刑变动最大的是案发当天组织强拆的安保公司负责人武瑞军和另一主犯李彦忠,分别由一审的死缓和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
1月4日,孟建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目前还在审查中。2014年12月31日,孟建伟就此向山西省高院信访部门反映。近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山西省高院,没有得到回复。
案件终审多人被改判
2010年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古寨村发生一起拆迁血案。当日凌晨两点,组织实施强拆的武瑞军召集手下员工李彦忠等十余人,强拆古寨村孟福贵、武文元两村民的房屋。
孟福贵被十余名翻墙破窗而入的男子用木棒结束了生命。尸检显示:孟福贵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另一村民武文元左手骨折。
该案因死者孟福贵的儿子、复旦大学在读博士生孟建伟在网络连续发布《奔丧日记》而引发媒体关注。
2011年1月31日,太原市中院对该案中武瑞军等17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海东持镐把殴打被害人,致一死一伤,被判处死刑,召集人武瑞军被判处死缓,被告人李彦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2013年,太原市晋源区政府先后两次向法院发函,要求考量被告人家属“减轻量刑的诉求”。
2013年4月24日,山西省高院裁定撤销太原市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重审后,武瑞军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2014年8月19日,山西省高院做出二审判决。高海东维持死刑判决,其他多名被告人量刑减轻。其中,武瑞军和李彦忠均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二人罪名依然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坏财物罪。
山西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武瑞军“对拆迁可能遇到反馈是有预料的,并放任造成一些伤害,但事出有因,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凶伤害行为在罪责上有一定区别”。判决书称,武瑞军在被羁押期间,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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