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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儿无女靠朋友照顾 孤寡老人去世后遗产谁继承

发布时间:2015-09-11 10:44 【来源:】

原标题:朋友给养老 遗产该继承

  孤寡老人陈先生去世后留下一笔5万余元遗产。无儿无女的他多年来全靠朋友黄先生关照,黄先生也成了唯一有资格要这笔遗产的人。然而,没有血缘关系会不会成为继承的羁绊?近日,南京首起非血缘关系遗产继承案二审判决,黄先生继承朋友遗产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

  没有血缘和婚姻关系,“非亲非故”的朋友为何能继承遗产?法院依据的是《继承法》第十四条。今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将愈加深重,照顾一个亲戚、朋友甚至是邻居,能不能继承遗产,不仅考验着执法者的裁量水平,更考验着社会的公平与良心。

  新闻

  孤寡老人去世 朋友继承遗产

  陈先生与黄先生是多年的朋友,陈先生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入住福利院都是请黄先生送他去的。

  为了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陈先生还写下委托书,委托黄先生作为他的监护人,负责他的生活事宜。包括安排入住养老机构、缴纳养老费用和后事安排。两年后,陈先生因心脏骤停死亡,去世后留下了一笔52070元的住房补贴。去年10月,黄先生提起诉讼,希望继承这笔遗产。

  在诉讼期间,黄先生的同事及邻居都向法庭证实,黄先生多年来一直悉心照顾陈先生,经常看望对方,甚至为其办理丧葬后事。

  一审法院认为,黄先生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他支付了陈先生的各项费用,无充分证据证明对陈先生尽到了赡养或扶养义务,因此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黄先生上诉后,南京中院认为,黄先生虽然不具备合法继承人的资格,但陈先生生前无直系亲属在旁照顾,黄先生作为朋友不仅在生活起居上进行了照料,在精神上也对陈先生进行了慰藉。对老年人的扶养并不仅限于财物的供养、劳务的扶助,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与抚慰。黄先生作为独居老人陈先生的多年朋友,对其生活起居的帮扶及精神的慰藉应视为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值得赞扬。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终,南京中院二审改判陈先生的住房补贴由黄先生继承。

  延伸阅读·“14条”

  非继承人获遗产多是亲戚

  记者查询了北京法院系统几百件继承案例,没有发现一例像此案这样的非血缘关系继承案,而依据继承法第14条判决的十几起案例中,作为继承人以外分得了适当遗产的人大多是死者没有领证的事实“夫妻”或兄弟姐妹、侄女外甥等亲属。

  侄女与继女分遗产

  去年,马女士为了要继承姑姑的房产和姑姑的继女邹女士打起了官司。

  马女士的姑姑终身没有生育,但丈夫邹先生带来一个女儿。1991年,邹先生去世后,侄女马女士承担起了照顾姑姑的重担。

  在姑姑晚年,马女士和姑姑的继女邹女士做了一份公证,双方约定老人百年之后,其名下房产两人一人一半,而马女士要负责照顾姑姑终老,并承担一切开销。马女士说,在姑姑的丈夫去世后,邹女士就不露面了,此后近20年的时间,都是她照顾着无依无靠的姑姑。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女士与邹女士自行达成的公证协议中显示,邹女士认可马女士一直照顾其继母,而且马女士提交了十几年来老人日常开销及处理后事时的大量票据,可以说明马女士对姑姑长期以来进行了主要的赡养和扶助,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分配遗产的人。最终,法院判定马女士姑姑的房产一人一半。

  三姐弟与侄子分财产

  小金的父亲于2012年去世,30年前,父母离婚后,小金就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而小金的父亲离婚后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日常生活全由几个兄弟姐妹照料。

  金家三姐弟认为,侄子小金30年来始终未尽赡养义务,他们兄弟姐妹照顾弟弟多年,理应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弟弟金先生在西城区的一套住房。

  虽然30年来与父亲鲜有往来,但小金却觉得自己是父亲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遗产应由其一人继承。

  最终,法院确定三姐弟每人分得金先生15%份额的遗产,小金继承55%。小金应根据房屋的估价,给付姑姑、叔叔折价款。

  律师诊断

  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

  先来让我们看看,如果黄先生不起诉继承,那么陈先生的5万余元遗产将去向何处?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秀全律师介绍说,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要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自然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又没有法定继承人,还要看是否有实际履行了赡养或抚养义务的人。如果有,可以根据尽义务的程度部分或全部继承遗产;如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即便是其他亲属也不能继承。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朋友要继承还需充分证据

  对于继承法第14条,王秀全律师表示,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该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王秀全律师说,非法定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要承当相应的举证责任。

  首先,要证明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朋友,可以由证人出庭作证,也可以提供双方之间的书信往来、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加以证明。

  其次,尽过抚养义务的证明可以由周围邻居、朋友等有关人员出庭作证,也可以是扶养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录音录像。如果在短信、书信或微信中,涉及到为被继承人提供了物质方面的赡养或精神上的抚慰,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被继承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养老机构能够证明扶养情况的,可以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

  如果对被继承人尽过较多的物质方面的扶养义务,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购物小票、银行卡的消费记录等证据,如果涉及网络购物的,还可以提供经过公证的网络购物的页面作为相应的凭证。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扶养人所尽的扶养义务明确表示认可并出具了相应的书面材料或具有相应的录音、录像,扶养人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予以提交。

  此外,王律师还提醒说,尽过扶养义务的非法定继承人在获知死者遗产分割时要提出请求,否则今后再打官司“找后账”法院就不受理了,如果不知道遗产分割没有提出要求的,在两年内还可以起诉。

  有无法定继承人不影响朋友继承

  如果死去的人不是像陈先生这样的孤寡老人,而是还有法定继承人,那些扶养、照顾过他的人还能分得遗产吗?

  王律师说,关于对继承人以外的人的遗产分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也就是说,不仅要考虑这些可分得适当遗产的人对死者尽扶养义务的多少,尽义务多的多分,尽义务少的少分,还要把他们与其他法定继承人相比,综合考虑,分给适当遗产。由此可见,死者有无法定继承人,尽过扶养义务的非法定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部分或全部遗产,有无法定继承人并不影响非法定继承人的继承。”

  律师建议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王秀全律师说,由于“丁克家庭”以及大量独生子女的存在,未来有可能出现相当数量的一个特殊群体:当他们终老之时,身边既没有直系亲属,也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他们的老年扶养问题将成为社会问题。

  鳏寡老人在年老时确应有人在身边照料,找一个信任负责任的人在生活上照顾,并给予精神上的慰藉。但为了保障双方的各自权益,最好的办法是签订一份书面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先由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责任,被扶养人去世后,扶养人按照此协议,才能取得被扶养人的遗产。

  如果黄先生与陈先生当初能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黄先生也犯不上打官司了。

  王律师具体介绍说,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遗赠人所遗赠的财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同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作证,并在该协议上签名,遗赠扶养协议才能成立。如果到公证机关采用公证的形式或律师见证的形式订立,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就更有保障了。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可以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去处理;如果有抵触,则必须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

  插图 王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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