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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谣翻法院,处理不能轻描淡写

发布时间:2015-05-07 10:16 【来源:】

作者:舒锐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30日上午北京高院、北京律协、通州政法委、通州公安分局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崔慧律师反映被法官和法警殴打一事在北京高院召开新闻通报会。调查组一致认为:不存在通州法官赖秀林殴打崔慧和庭长杨宇指使法警殴打崔慧的情况。(中国新闻网4月30日)

“律师称法官打人”,这本只是一面之辞,却有不少人选择相信。这或许在于该名律师将受伤照片上传网络,并对所谓殴打过程进行了大量细节描写,造成了“有图有真相”、“细节证明真实”的幻觉,恐怕更在于她“巧妙地”利用了律师身份,这一方面使得不少律师出于职业自危、同行相惜心理,等不及真相来临,就失去了理性与客观,主动为之“担保”、“声援”;而另一方面,她也在用整个律师群体的信誉为自己背书,窃用了人们对律师行业的信任与尊重。

然而,从所公布视频中,我们只看到当事律师在法院阻止法官进入办公区,坐地耍赖撒泼的画面,法官也只有针对其冲击行为进行推挡的防卫动作,这与崔慧在举报信所称,“他的拳头打到我的眼眶”、“他指挥两名法警拳打脚踢”相去甚远,在与两位法官分开之后,其脸上也并没有任何伤痕。营造的假象在调查组所公布视频的面前吹弹即破。

真相虽然最终呈现在人们面前,但谣言给各方带来的危害永远难以弥合。这首先源于当下信息传播的碎片化方式,我们难以让每一个被谣言污染并深信之的人们,能够都重新接受到真相的洗礼,辟谣永远是滞后、局部的。谣言显然让司法在不少人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其次,在标签化成为固化思维的时代,即使只有一个律师撒下谎言,也可能让整个职业蒙上阴霾,更何况已经有那么多原本无辜的律师被谣言裹挟进了这趟浑水。

更严重是,网络平台、社会舆论场,本应是伸张公正、实现正义的地方。人们遇到不公,求诸舆论场,期待其发挥应有的监督功能。这起事件无疑在舆论场上演了一场“狼来了”的故事,当有人为了达到特殊目的,不惜在舆论场造谣生事,等到真正蒙冤者求助,人们又怎么去相信这并非另一个“狼来了”的事故。

法院被谣翻是可怕的,更可怕的是,谣言可能让整个社会丧失了彼此信任的基础。要避免这个可怕的后果,我们不妨回到“狼来了”的故事去寻找智慧。如果在那个童话里,撒谎的孩子在第一次撒谎时,就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许整个故事的脉络或将重写。同样道理,这起事件中,对造谣者的后续处理显然不能轻描淡写。笔者以为,从目前所公布情况看来,当事律师的行为或将涉嫌以下违法情形。

一是其在网络上造谣法官打人,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在法律上,网络空间已经被界定为公共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受到治安处罚。这有些类似于“李芊医生”事件,河南某医生编造谣言,称北京医生李芊,在列车上救治孕妇,被南京两级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赔偿了1万多元。最终该医生被警方处以治安处罚。

二是其冲击法官,扰乱法院秩序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也将受到治安处罚。三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诽谤、诬陷、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谣言被转发远超500次,如果被诽谤法官认为诽谤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可以选择通过刑事自诉申请立案并启动相关程序。

事实上,我们呼吁严惩造谣者,并不仅仅在为被诽谤者与司法洗冤,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保护所有人发声的权利与场所,只有让造谣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狼来了”的故事才能被改写,舆论场才能迎来一片清朗。

作者:舒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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