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母亲:已认真看了两高报告 现在只剩追责
发布时间:2015-03-15 16:35 【来源:】
“两高”报告中都表明了对错案的态度,共列举了6起重大冤假错案。
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则表示:“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决定赔偿金额1.1亿元。
【高法报告】福建高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内蒙古高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高检报告】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纠错。
河北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据新华社
呼格母亲:儿子被判无罪 现在只剩追责
两高报告均提到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他的家人对此怎么看?
昨日下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说,她在网上认真读了两高报告,对关于纠正冤假错案那一段印象深刻,“现在国家依国,法律越来越透明了。”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说,呼格被宣判无罪后,他和老伴的心情都稳定了许多,老伴的胃病也好了一些。今年春节,两个儿子都回来和他们一起过年,全家人都觉得轻松多了。尚爱云也说:“今年春节比往年过得好一点,起码呼格的案子翻过来了,我们都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了。”
对于那205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尚爱云说,那些钱他们目前只花了一点,主要用于偿还那几年打官司借的钱,接下来他们打算给呼格买一个好一点儿的墓地,再请个有名望的人写墓志铭。“墓地的价格要看位置,有四五万的,有七八万的。”
尚爱云说,以前她最大的心愿是呼格宣判无罪,这个心愿已经实现,“现在只剩追责了。我并不是因为我儿子的案子才这么说,必须追责这些人,因为有错必纠,以后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华商报记者 王黎莉
念斌:这对我们追责会有帮助吗?
最高法报告中提到,福建高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昨日,念斌的姐姐念建兰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看到弟弟的案子被写进报告,她感到欣慰,更希望“今后不要再有另一个念斌出现”。“两高报告中提出司法改革的一系列思路和举措,比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我觉得看得很清也很切中要害,但如果权力不被制衡,这些都很难做到。”
两天前,念斌在念建兰的陪同下去北京治病,借住在朋友家。由于身体不适,念斌昨天并没有和姐姐一起看“两高”报告直播。中午吃饭时,念建兰告诉他:报告里写了你的案子。念斌没有太大反应,只问:这对我们追责会有帮助吗?
念建兰说,追责才是防范冤假错案治本之道,“冤假错案的发生和公安侦察人员的刑讯逼供有关,和虚假证据的制造有关。如果造假没有成本,如果没有严厉追责,冤假错案还会发生。”她说:“遗憾的是,我们现在根本无从追责,当年制造假案的公安人员至今无人道歉,无人承担责任。直到今天,冤假错案对我们的伤害仍在持续。”
华商报记者 刘苗
最高法报告首次提出“六个决不”
1.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2.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3.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4.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
5.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要求相互推诿
6.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
各级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
■589 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
■13864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71人
■9913 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9913人
■10529 严肃查办贪污、挪用、私分政府投资资金的职务犯罪10529人
■37.9% 部署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
■17 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从美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49人
■404 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04人,同比上升86.2%
■788 同步介入晋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788人
坚持公正司法
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努力解决民告官难问题
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5.1万件,审结13.1万件,同 比 分 别 上 升16.3%和8.3%。
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全国法院清查虚假诉讼案件3397件,立案查处307人。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1人,同比分别上升126.5%、36.6%和120.6%。制图/唐保虎
报告中点名的6起冤假错案
念斌 羁押8年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多人中毒,其中两人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确定是人为投入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提起公诉。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终审判念斌无罪。
王玉雷 报案后被刑拘
去年2月,河北顺平县北朝阳村村民王某被人用钝器打击致死,在证据明显不充分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将报案人王玉雷刑拘。在此期间,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意见,警方扩大侦查范围,最终将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斌抓捕归案。2015年1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徐辉 服刑16年
1998年8月,珠海市小林镇居民、19岁的严某娟被强奸杀害。2001年5月,小林镇居民徐辉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被珠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6年12月,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受理了徐辉的申诉。2008年10月,广东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去年9月9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再审改判徐辉无罪。
黄家光 服刑18年
黄家光是海南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新岭冲村村民。在1994年7月的一起村民械斗引发的命案中,被法院认定为主犯之一,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8年后,去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宣告黄家光无罪,当庭获释。
王本余 先被判处死缓,后改判3年
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北京警方将真凶李彦明抓获。201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名不成立。随后因有包庇李彦明的情节,王本余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呼格吉勒图 死刑已执行
1996年4月9日晚,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发现一具半裸女尸,警方称犯罪嫌疑人是18岁的呼格吉勒图,他也是该案的报案人。1996年6月10日,“案发”仅仅61天,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2005年10月23日,被称为“杀人狂魔”的赵志红被警方擒获,他供述了呼市毛纺大院厕所内奸杀一名受害妇女的详细经过。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呼格吉勒图被判无罪。
华商专访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律师施杰:
建法官终身担责制度减少冤假错案
两会人物:施杰,2011年度十大法制人物,全国优秀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新闻背景:2010年全国两会上,施杰的一份关于“醉驾入刑”的提案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次年2月24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正式列入刑法之中,施杰作为醉驾入刑推动者备受关注,成为每年两会媒体采访的热点人物,近两年来,施杰多次建议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而在昨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带头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
【谈审判制度改革】
审判委员会成员应去“行政性”重“专业性”
华商报:审判委员会制度实施了数十年,为什么要对其进行改革?
施杰:审判委员会是各级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其设计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法官权力滥用,以此保障案件审判的质量,但是,这一制度发展到现在,已经不符合现代司法审判的精神和原则,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审判委员会中审委会成员没有看到证据材料,也没有经历庭审质证,只能依赖法官的书面汇报进行裁决,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直接审判和审判公开原则;二是审判委员会的决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领导意志”左右,具有较强的行政化色彩;三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具有随意性,所谓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个宽泛的概念;四是这种制度阻碍了错案责任追究,审判委员会是集体决定、集体负责的,即使真的产生错案,也难以分清责任,容易成为某些法官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近几年纠正的几个错案,如呼格案,佘祥林、赵作海案,都是通过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但因为是集体决策,怎么追责?
华商报:你认为应该怎么改?
施杰:目前关于审委会的改革还不彻底,按照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审委会对案件有判决权,审委会的决定,审判人员必须服从,如果不取消审委会的判决权,“让审理者裁判”的改革实践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所以我建议:一是从《人民法院组织法》改起,把审判委员会定性为一个业务指导和咨询机构。从直接审判案件向更多进行审判业务指导转变,而且不得直接和主动地干预合议庭或者法官对个案的审理;二是审判委员会应该剔除成员的“行政性”,更加注重成员的“专业性”。审委会成员应当是专业的法官;三是在审判委员会之下建立民事、刑事、行政等专门委员会,审委会成员根据自身擅长的业务领域加入不同委员会。让审委会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把裁判权交还给作为案件审理者的法官,而且一经裁判,终身担责。
【谈减少冤假错案】
引入第三方评判机制
华商报:最高法的报告里首次表示,对冤假错案的发生,深感自责,你认为减少冤假错案有哪些办法?
施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一个审判原则,就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终身担责,我们一定要建立一套可操作的法官终身担责制度,好比古代人盖一座吊桥,要在每个铁链上都烙上工匠的名字,如果错了,就追责,这样每个工匠就会认真做好每件产品,法官判案也一样。
二是把好用人关,建设好法官、检察官队伍,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多培养业务强、经验丰富的法官。解决法官的“存在感”,就是我刚才提到的,将判决权从审委会交回法官手中,同时提升法官的待遇和荣誉感。
三是建立案件质量评判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选择公道正义的专业人员,建立评判队伍和咨询专家库。对诉求反应特别强烈的案件,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性评判,提供基本的参考意见。
华商报:最高法报告中也谈到克服司法行政化倾向的问题,你作为律师对司法审判中的行政化倾向有感受吗?
施杰:报告中提到要取消对高级法院的统计考核排名,指导高级法院取消对辖区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标。这项改革很重要,举个例子,现在有一些基层法院为了提高结案率,到了年末就不再新立案件了,而且有的案件匆匆了结,这不符合司法规律。还有些一审法院为了减少发回重审率,自己找二审法院沟通,甚至勾兑,这也导致一些判决存在误判风险。
原标题:两高报告均提呼格案 纠正冤假错案国家赔偿1.1亿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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