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例性别歧视案原告胜诉 港媒:值得点赞
发布时间:2015-01-20 11:05 【来源:】
参考消息网1月18日报道港媒称,黄蓉(化名)赢得了中国第一例就业性别歧视案,这是历史性的。不过尽管判决被中国媒体称为创纪录的,对于这个23岁的女子来说是不够的。她提出了后续诉讼,要求新东方烹饪公司正式就去年因她的性别拒绝她的求职申请正式道歉。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月13日刊文称,刚毕业的黄蓉申请新东方一个办事员的职位,不过,她的申请根本没有获得考虑。黄蓉致电该学校时被告知:该职位是为男性申请者保留的,因为该工作需要出差,且包括一些费力的工作,例如为领导拿行李箱。她明确表示她不介意出差,且她很强壮,但是没有用。受到几个月前另一名年轻毕业生曹菊(也是化名)在北京的案子的启发,黄蓉决定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
去年11月,杭州某法庭判决该烹饪学校侵犯了她的平等雇佣的权力,必须向她支付2000元精神损失赔偿。尽管这个赔偿数量比曹菊获得的3万元少,但是本次判决具有重大意义,因为赔款是由法庭判决的,而不是像曹菊那样是庭外和解获得的。
文章称,性别歧视在中国很普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11年进行的调查显示,近92%的女学生表示在就业时遭遇过性别歧视。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进行的调查发现,在招聘时,约69%的雇主有性别要求。
文章称,大部分性别歧视受害者保持沉默。黄蓉和曹菊这样的年轻女性有勇气打破那种沉默令人欣喜。这是有风险的;如果她们的真实身份暴露,她们在中国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了。另外,这样做也很昂贵,过程耗时很长,结果不确定,司法体系也不是为了适应这种案件而存在的。
性别歧视来源于性别不平等,这在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女婴不像男婴那样受欢迎,女孩子要想被大学接收,通常需要在学校里获得更好的成绩。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在工作场所也持续发生。
最近这些案件发生于中国女性权力活动主义上涨之际。2013年11月,10名大学生在冬季大衣外面套上了巨大的纸裤子,站在武汉地方政府大楼前,抗议女性申请公务员工作时被要求进行侵入性妇科检查。那年年初,全国20名女性剃光头抗议大学录取标准歧视。
从2013年起,各个城市的数十名女大学生向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写信报告她们认为有性别歧视嫌疑的招聘广告。
文章称,这种行为值得让人点赞。与老一代相比,这些受过教育的女性更懂得国际惯例。她们了解互联网,知道如何利用现代技术联系有类似思想的人并寻求帮助。
黄蓉告诉我,如果不是有很多女性与她同样有兴趣推动女性权力并帮助和支持她,她不会走得这么远,那些人几乎全是陌生人。其中一个就是曹菊,她不仅资助了黄蓉的法律开支,而且组织了网上请愿支持她的行动。
黄蓉的案件在国内和国际媒体上都引发了大量关注。希望它能让人们更多意识到性别歧视,让用人单位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排除女性申请时能三思,并鼓励更多受到性别歧视的女性也能进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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