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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专案组组长曾单独提审赵志红 坚称非错案(2)

发布时间:2015-01-06 10:47 【来源:】

  在内蒙古政法系统,从警34年的冯志明拥有不错的口碑,业务能力突出;但又“贪功冒进”。

  在冯志明职业生涯后期,“呼格案”成为其标签和阴影。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检方带走的方式并不雅观。

  来自内蒙古政法系统的消息显示,2014年12月17日下午,内蒙古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工作人员进入呼市公安局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纪委工作人员正在局里一间会议室内,就“呼格案”约谈冯志明。

  冯志明被约束带反绑双手、戴上黑色头套后被带离,当时,房间内有公安厅纪委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约10人。期间,冯志明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生短暂争执。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外公布是因为,涉嫌职务犯罪。并未提及其主办的呼格吉勒图错案。

  “呼格案”发生时,冯志明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是“呼格案”专案组组长。他被带走调查,被外界解读为“呼格案”启动追责程序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

  一位熟识冯志明的内蒙古政法系统老干部称,“‘呼格案’是错案,作为专案组长,他至少应该负领导责任。”上述官员透露,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对该案追责的声音存在已久。

  “在呼市政法系统,针对冯志明经济问题的举报早已有之。他此次被查,既是‘呼格案’追责的一部分,又查其经济问题。”内蒙古政法系统多位干部透露。

  案件定性“强奸杀人”

  知情人称,“4·9女尸案”中,冯志明等领导定下“强奸杀人”的案件性质,“他起到分管领导的作用”

  就在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的三天前,去年12月12日上午,冯志明还组织召开了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工作联席会议。

  呼市一位干警介绍,冯志明被带走调查后,很多人认为,“呼格案”是错案,冯志明应该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但也不能像网络上说的要对冯千刀万剐。网上很多表达对冯有些妖魔化。”

  内蒙古政法系统一位详细看过“4·9女尸案”卷宗的官员说,冯志明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公安卷宗中一线破案人员的名单里。

  “他那时作为新城区分局领导,不可能出现在一线。”上述官员说,“但公安机关内对案件研究时,他如何表态,是否签字,还不清楚,这部分内容不包含在卷宗中。”

  1996年,当地媒体《“四·九”女尸案侦破记》报道中,曾提到冯志明在破案中的作为:“冯志明副局长观察了现场……他和报案人简单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冯副局长、刘旭队长、卡腾教导员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男报案人(其一为呼格吉勒图),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一位呼市干警说,内蒙古政法系统普遍认为该报道有夸大成分、文学色彩。

  但一位熟知案情的老干警称,冯志明确实主观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场勘察不仔细。”

  另一位老干警说,“4·9女尸案”呼格报案后,“强奸杀人”的案件性质是冯志明等领导定的,在对呼格吉勒图刑拘等环节中,冯志明也签了字。“他起到分管领导的作用。”

  “解释不清”的案子

  赵志红落网后,冯志明曾单独违规提审赵;知情人称,冯志明认为“呼格案”不是错案,他自己称“解释不清”

  冯志明的“信任危机”因赵志红落网而到来。

  2005年10月,内蒙古系列奸杀案疑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数起杀人案中的一起就是“4·9女尸案”。

  这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引起震动,尤其“新城分局惊得够呛”,呼市一位老干警说。

  赵志红落网时,冯志明时任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据媒体报道,赵志红交代犯下“4·9女尸案”后,冯志明曾对赵进行了一次单独讯问。这引起了呼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随后赵志红被转移,看管民警也被调换为武警战士。呼市公安系统一名老干警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此事。

  多位呼市政法系统干部说,“冯志明始终认为‘呼格案’没办错,他觉得赵志红说假话。”他们分析,这可能是冯违规提审赵志红的原因之一。

  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并相继有媒体发出质疑“4·9女尸案”为错案的报道。

  2005年,新城分局当时派了刑警队长、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去旁听赵志红审问,“但新城分局不承认当初办错了案,他们回去整理证据,却发现阴道检物不见了。”前述呼市老干警说。

  2010年左右,一位干警吃饭时偶遇冯志明。他过去敬酒,冯和他提及“呼格案”时一脸苦笑:“这事儿我怎么跟你解释,我解释不清楚啊。”

  呼市一位老干警透露,赵志红落网后,政法系统内开始有人举报冯志明的经济问题,“告得挺厉害。”

  但这些并未影响冯志明的“进步”。

  2011年,冯志明升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质疑的声音颇高。但次年,冯志明又升任为市局党委委员、市局副局长,分管治安、信访等工作。

  “实际上,‘呼格案’对冯的心情和仕途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一位内蒙古政法系统干警介绍,冯志明在一次升迁考察时,组织部门特意就“呼格案”找他谈过话。

  “没吸取教训”

  1988年,一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大队的审讯室“触电身亡”,冯志明被免职,他曾痛哭。但同事称,“呼格案”证明冯没有吸取教训

  与外界的声讨和质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冯志明作为一个从警34年的老警察,在政法系统拥有不错的口碑。

  据冯的同事们描述,冯志明身高近一米八,长相魁梧,不喜言谈有威严,“工作狂,肯吃苦,敢于冲在一线。”任职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时,冯志明曾在大街上徒手擒凶。

  梳理冯志明从警履历,他有过基层经验,也有过刑侦、缉私缉毒等多样经历,曾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多年获评自治区公安系统模范警察。并曾因“勇斗毒贩、智擒毒枭”,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

  熟识冯志明的一位内蒙古政法系统老干部介绍,冯出生于1958年,父母是外地到呼市支援边疆建设的工人。冯志明在家排行老四。因此下属和朋友常称他“四哥”,更为亲近的人则称他“冯大头”。

  1978年,冯志明在包头某消防部队入伍,1981年复员,被分配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警队一组。

  “那时候办案子,基本都是靠摸排、走访等最原始的手段,”上述老干部记得,冯志明能干、肯吃苦。“而辛苦工作就一定有收获。”

  1984年,冯志明被提拔为组长;1986年,他升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并很快提拔为队长。

  冯志明当年的一位同事介绍,升任队长之后,冯志明想“进步”的意识很强,表现更为积极。

  “他把部队里那一套搬到了警队,”上述干警说,冯志明要求刑警队警员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跑步。“我跟他说,刑警一般晚上两点半还没睡,早上六点半起不来床。”

  冯志明不服气,他向上述干警表露,自己没有背景,只有拼命工作、带好队伍,才有提拔的可能。

  跑步坚持了一段时间,由于警员精神状况不好,对破案效率也没有帮助,不了了之。

  上述干警和政法系统一位老干部分析,出身普通家庭的冯志明,有强烈的要求“进步”的欲望,其手段是喜欢做一些“轰轰烈烈、看得见”的事情。

  “这可能导致他‘贪功冒进’,比如‘呼格案’这种人命关天的重大刑事案件,不留余地。”上述老干部说。

  不久后的一起命案,令冯志明的仕途跌回原点。

  1988年,冯志明分管的辖区内出现一桩命案。之后,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大队的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冯志明和主管刑侦的分局副局长被免职。

  免职后的冯志明,被安排到呼市公安局租车管理科。以普通民警身份工作了一段后,冯升为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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