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场舞太吵警方将出动最高罚千元
发布时间:2015-01-04 10:16 【来源:】
天河公园的阿姨们戴耳机体验“无声广场舞”,值得点赞! 汤铭明 摄(资料图片)
羊城晚报讯记者丰西西报道:昨日,已经历经两次审议的《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三审,今日表决。记者翻阅草案修改稿发现,相比二审稿,此次修改稿在执行方面进行了调整,新增了未经公园允许,游客不得放生的规定。此外,修改稿还明确,违反音量限制开展集体活动的,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园高档会所立即拆除
草案二审稿认为,对于公园内经营会所等高端商业服务设施的,应当在三年内予以查处或整改。对此,有意见认为,根据《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在公园内经营会所等高端商业服务项目的,应当立即整改或者拆除,不能等到三年或五年以后。
因此,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些意见在草案修改稿中作了修改,对属于会所、酒吧、夜总会、酒店、宾馆等与公园功能无关的高档商业服务设施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立即整改或者拆除;其他设施,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五年内予以拆除或者整改。
儿童公园宠物不得入内
此前备受关注的宠物入园问题,草案修改稿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于儿童公园安全要求更高,为避免犬只伤害儿童,修改稿新增了对儿童公园犬只禁入的规定。除了对犬只进行管理,修改稿还增加了对其他宠物的管理。
此外,修改稿还新增了“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允许,不得放生动物或者移植园外植物”的规定。修改原因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游客私自在公园放生动物或者移植外来植物,破坏了公园生态平衡,而外来动物携带的病毒、细菌会对公园内饲养的动物造成危害。
广场舞太吵由公安执法
草案二审稿规定,违反音量限制开展活动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规定应当与上位法一致,即“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罚”。
修改稿明确,违反规定音量限制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属于集体活动的,对活动的组织者或乐器、音响器材的携带者,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个人活动的,对个人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限制时段内(每日13时至15时和22时至次日8时)开展噪音较大活动的,集体活动处罚标准是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活动处罚标准则是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广场舞太吵 警方将出动 最高罚千元
北京“暂住证”将升级为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
北京养老金上涨6.5% 9月底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局长徐熙在12345热线接听群众电话时表示...
北京7区定“疏功能减人口
故宫周边重点疏解、簋街将疏功能控人口、动批众合市场年底完成疏解、锦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