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巡回法庭被曝首设深圳沈阳两地
发布时间:2014-12-26 12:16 【来源:】
原题:巡回法庭被曝首设深圳沈阳两地 最高法院改革加速度
12月16日上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资料图
法治周末记者 陈磊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正在准备试点巡回法庭的人选,这是法治周末记者从多位接近该院的人事处获得的消息。
两个月前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由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四中全会的一个“大手笔”,“事先没有一点迹象”。
“更没有想到的”是巡回法庭设立的步伐。四中全会后一个多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接着,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开始准备人选。 今年以来,最高法院在组织机构领域改革频仍,知识产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法庭和跨区域法院相继问世。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主要目的在于,破除司法权力“地方化”,实现司法公正。
巡回法庭首批两地试点
最令人意外的,或是巡回法庭。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侯欣一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并没有过于关注巡回法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当中,专门提到设立巡回法庭的初衷。
习近平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法院,导致审判接访压力增大,息诉罢访难度增加,不利于最高法院发挥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的职能,不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
12月2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12月20日,一位接近最高法院的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已经就试点巡回法庭的人选向全院下发通知,接受报名,工作地点是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
“报名(表格中)不分具体工作地点,可以在(表格之外)提出要求。”该人士表示,估计“报名的人超出需要的人数”“名单还没有公布,到底谁去还不知道”。
侯欣一说,由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有助于超脱地方利益对法院审判的干扰,“确实有其必要性”,但没有想到巡回法庭“动作这么快”。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此举早有端倪。
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说,巡回法庭性质上是个派出机构,类似于派出法庭的性质,虽然名字叫巡回法庭,但“并非是一个巡回的、到处跑”的机构。
江必新说,巡回法庭开始不一定设得很多,可能先设“一到两个作为试点”,有了成熟经验后再扩大。
此前,江必新在回答媒体关于设立巡回法庭时间表的提问时表示:关于巡回法庭的设立,最高法院已做过多次研究,但是涉及到体制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单独的指定管辖问题,还涉及到法院职能转换)和有关人员编制问题等,需要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中央深改组在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侯欣一认为,设立巡回法庭是一项重大改革,在依法治国框架下,下一步将由最高法院就巡回法庭的设立、案件管辖、法官任命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侯欣一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设置巡回法庭,宜根据案件临时设置,不宜固定设置,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确保国家司法的统一理解与适用。
程雷的建议是,尽快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将包括巡回法庭在内的制度创新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
知识产权法院开始审案
最高法院今年最确定的组织机构改革,知识产权法院是亮点。
12月16日上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首任院长杨宗仁、两位副院长和首批十位主审法官在新闻发布会上集体亮相。
据广东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周玲介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实行扁平化管理。
在庭室设置上,除了立案庭、专利审判庭、著作权审判庭、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审判庭4个审判业务庭外,再设立一个综合行政机构(综合办公室)和两个司法辅助机构(技术调查室和法警支队)。审判庭庭长由主审法官兼任,不设副庭长。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的同一天,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了该院设立以来的第一起案件。
9时30分,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公开审理。该院院长宿迟担任该案审判长。
1993年,中国知识产权第一庭——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宿迟当时是庭长。 1995年,最高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次年10月,最高院正式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蒋志培担任副庭长。
今年8月28日,已经从最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职位上退休的蒋志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探索”了20年的知识产权法院终于落地,是知识产权界的一件“幸事”。
实质性突破始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写进中央全会决议。
蒋志培表示,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建设创新国家的背景下,三中全会决议体现了中央的政治决心,体现了中央对国家创新能力及其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的重视,改革步伐随后明显加快。
今年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两个多月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发布,主要规定了涉及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及审级关系等内容。
3天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法院内设4个审判庭,法院主审法官实行员额制,法官员额30名,首批选任法官22名,4人被任命为庭长,遴选产生。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成立当天就开始正式受理案件,建院一个月来共受理案件221件。目前,上述案件已陆续进入实体审理程序。
最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认为,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仍然需要通过实践来探索,法院设立的数量不会很多,规模也不会很大”。
侯欣一对此表示赞同。知识产权纠纷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多种法律关系,专业性强,让法官“什么知识都要懂”不太现实,所以在全国范围内“宜审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于知识产权纠纷,可以寻求专家证人的支持。
跨区域法院即将挂牌
今年年底,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将呼之欲出。
12月2日,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当天,第九届首都法学家论坛举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位人士表示,北京市将要成立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
10天后,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将于12月底成立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审理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上海也将组建跨行政区划的中级人民法院。
该报道还称,北京四中院法官遴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该院成立后,符合该院管辖条件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将由该院管辖,而不再按行政区划,到行政区划所在法院起诉。
另有媒体称,北京四中院或将在北京铁路法院基础上设立。北京铁路法院曾管辖跨省级行政区划的关于铁路运输的案件,现已划归北京地方法院系统。
可资佐证的是,江必新此前曾表示,目前准备利用铁路法院这个框架和其他已经具有跨区域性质的一些审判机构,来完成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案件的制度设计,跨行政区划法院不属于专门法院,而是普通法院。
江必新解释说:“它整体上是属于普通法院系列,但又有一些特点,就是跨行政区划的普通法院,我们目前是这样定位的。”跨行政区划法院不仅仅专门审理行政案件,还要审理与交通有关的刑事案件和与行政案件相关联的一些民事案件。
江必新认为,设立跨行政区划司法机关,实际上就是要解决案件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
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我国法院系统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组成。
其中地方法院的设置分为三级。各级法院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同级法院向同级人大负责,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和罢免。由此容易造成法院机构设置的地方化、隶属关系的地方化的事实。
程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启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意图之一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举措之一正是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江必新也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最高法院的批准,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对于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有重要的意义。
程雷指出,最高法院速度如此之快的改革步骤,显示了中央推进司法改革的决心“前所未有”,在紧迫的改革时间表上,这属于“应有之义”,也是对公众热切期待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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