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落实司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发布时间:2014-11-28 10:46 【来源:】
本报广州11月27日电(记者邓圩)广东今天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目前试点市确定为深圳、佛山、汕头和茂名。
广东省政法委介绍,此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目的就是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内外部监督制约,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法官、检察官权责利的统一,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
试点方案内容包括: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惩戒追责,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以全省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总数为测算基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等情况,法官、检察官员额5年内逐步减少到39%以下,司法行政人员员额比例调整至15%左右,46%以上人员为司法辅助人员;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解除或变相解除法官、检察官职务,并建立法官、检察官职业津贴计发比例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一线法官、检察官适当延迟退休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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