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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公安系统23名官员落马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0 【来源:】

  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刮”向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安系统共有23名官员落马,包括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县处级的公安局长。落马的原因主要包括受贿、徇私枉法、包养情人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落马官员中,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占比最大,达10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公安部门是各政府部门中重要的实权部门,容易出现腐败问题,应加大社会对公安系统工作的监督,同时应加强检察院对公安局的法律监督,以达到惩治腐败的目的。

  落马官员级别

  落马官员中有两名省部级

  2012年11月27日,广东英德市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被纪委立案,成为十八大后第一位落马的公安系统官员。此后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郑北泉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违规经商等多个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的两年内,我国公安系统共有23名官员落马。

  从级别上看,23名官员分布非常广泛,涉及公安部、各省市公安局、各地级市公安局长以及各省市公安单警种内的官员。

  其中,级别最高的是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李东生落马前为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级)。

  2013年12月,李东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随后,其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职务被免。今年6月30日,李东生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7月14日,最高检依法对李东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十八大以来公安系统落马的两位省部级高官中,另一位是武长顺。今年7月20日,中纪委宣布: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7月24日,据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

  根据武长顺的履历,他从1970年开始从警,到落马时从警44年,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也有10多年时间。

  ■落马官员构成

  落马官员中县处级近一半

  地方公安局长或副职5人

  记者注意到,在公安系统落马的官员中,地方公安局长及副职占比较大。23名落马官员中,有5个是地方公安局局长或副职。

  2012年12月,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决定免去李亚力太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停止其担任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并对其调查。随后,山西省纪委决定给予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职务。

  据媒体报道,李亚力的落马与其子密切相关。当时,网上传出李亚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醉驾殴打执法交警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受贿案已宣判。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单警种落马官员有6人

  在各省市公安单警种官员落马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共有6人落马,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原副主任、警校校长崔占君,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马伟灵,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长凌子群。

  其中,今年5月27日,北京市纪委通报称,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处级局长及副职10人

  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在十八大后公安系统落马官员中占比最大,在23名公安系统落马官员中,有10个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

  ■官员地域分布

  23人落马广东占一半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23名公安系统落马官员中,在地域分布方面,广东占了一半,公安系统共有11个官员落马;江苏3人;湖北2人;北京、天津、四川、山西、陕西、新疆各1人。

  广东落马的官员较多,与广东查处的广东东莞南城公安分局腐败窝案、广东英德市公安局腐败窝案有关。在东莞南城公安分局腐败窝案中,东莞南城公安分局原局长魏向民和原副局长孔逸鸿双双落马。而在英德市公安局腐败窝案,该局原局长、原政委和一名原副局长3人集体落马。

  ■落马原因盘点

  近半落马官员涉嫌受贿

  从已经公开的落马原因看,公安系统23名落马官员,主要涉嫌受贿、徇私枉法、包养情人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受贿最为常见。

  根据已经公开的报道,公安系统23名落马官员中,李东生、宋建国、马伟灵、王昌平、李荣飚、朱应忠、何靖、郑北泉均涉嫌受贿,占落马官员近一半。其中,李东生、宋建国、朱应忠、郑北泉均被指收受巨额贿赂。

  同时,渎职也是较为常见的违纪行为。马伟灵、王昌平、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李亚力涉嫌滥用职权。

  作风出问题是当今官员腐败的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公安系统也不例外。在纪检部门的通报中,广东英德市公安局原政委朱应忠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构成通奸;新疆乌苏市公安局原局长齐放涉嫌包养一对姐妹并安排二人进公安局工作;郑北泉涉嫌违规经商;胡文雄涉嫌借女儿婚宴敛财。

  此外,个别公安系统官员知法犯法。凌子群就是因参与网络赌博,被当地纪委处理。

  ■专家观点

  应加大对公安系统工作监督

  对于公安系统的官员腐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这与十八大以来我国强力反腐的大背景有关。

  公安系统作为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机关,是各政府部门中重要的实权部门,容易出现腐败问题。如果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公安系统的腐败会对我国政法机关的形象带来严重影响。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从落马官员特点看,基层的公安局长落马较多,这个问题要引起重视。因为基层公安直接接触的是公众,如果基层公安系统的作风出问题,对整个公安系统的公信力会有很大的损伤。

  李成言表示,防止公安系统的腐败,首先要加强监督,加强现有监督体系更有实效的执行,通过加大惩戒措施来达到防腐效果。

  另外,要充分发动公众和媒体对公安系统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加强检察院对公安局的法律监督,以达到惩治腐败的目的。

  采写/新京报记者邢世伟

  (原标题:十八大后公安系统23名官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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