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伴侣女性近四成遭家暴 仅7%受家暴女性报
发布时间:2014-11-25 10:18 【来源:】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今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昨天全国妇联、联合国驻华系统联合主办了反家庭暴力座谈会。会上发布的《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显示,在有过伴侣的女性中,39%遭受过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据了解,我国首个《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制定完成,即将进入公开征集意见阶段。
受家暴女性更易自杀
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2010年曾联合组织开展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遭受过来自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如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性生活、经济控制等)的女性占24.7%,而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比城镇妇女更严重。
近年来,家暴相关数据呈上升趋势。昨天发布的《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显示,年龄在18-49岁、曾有过伴侣的女性中,39%称曾遭受过来自伴侣的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38%的女性称遭受过精神暴力。在遭受伴侣身体暴力的女性中,40%曾受伤。
研究显示,遭受过家暴的女性更容易出现较差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出现流产、堕胎、抑郁症以及考虑或试图自杀等,这一比例是没有遭受亲密伴侣暴力的女性的2-3倍。
仅7%受家暴女性报警
研究称,遭受家暴的女性经常不告诉任何人,在试图寻求帮助的女性中,只有35%告诉过家庭成员,但仅有25%得到家庭的全力支持。受家暴女性也较少从正式服务中寻求支持,仅7%的人在遭遇家暴后报警。
研究显示,75%的男性受访者自述在童年时遭受过身体、情感或性暴力等至少一种形式的创伤,超过三分之一的男性受访者称对生活满意度较低。
同时,有酗酒问题的男性实施家暴的几率是无酗酒问题男性的近2.5倍。童年时遭受情感或性侵害的男性,更易对伴侣实施家暴。遭受过身体、性和情感侵害等童年创伤的女性,明显更易于遭受来自伴侣的暴力。
逾半男童遭父母体罚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家庭中虐童的实际状况比较严重,有33.5%的女童和52.9%的男童近一年来遭受过来自父母的体罚。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会上表示,该中心对2008-2013年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案件统计分析后发现,697例案件中有84.79%的案件是父母施暴,其中亲生父母施暴的占74.75%,继父母或养父母施暴的占10.04%。
除父母施暴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员施暴的案件占12.05%。这些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多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由亲属抚养的留守儿童。调研还发现,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在576名受家暴未成年人中占82.64%。
此外,我国家庭内老年人虐待发生率(“虐老率”)为13.3%,过去一年内,老年妇女的受虐率高于男性,农村老人的受虐率高于城市。>>会场声音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
针对妇女、儿童、老人的暴力行为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反对以家庭暴力为主要形式的针对弱势者的暴力行为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在29个省区市已有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及决定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联合国有关统计,迄今全球已有125个国家拥有把多种家庭暴力形式定为刑事罪行的法律。我们希望更多人能了解到,家庭暴力不是指一般的家庭生活矛盾,而是指给家庭成员造成身心伤害的违法行为。家庭暴力不是家庭隐私,而是社会问题,反对家庭暴力人人有责。
联合国驻华协调员诺德厚:
家庭中的暴力行为不仅伤害每一位家庭成员,也给社区和社会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如果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打破陈旧观念、消除性别歧视、帮助家庭更好地应对日常压力,并且建立完善的法律和保护体系,相信这一问题最终将得到解决。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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