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大学生受降格留级处分不服 到法院起诉学校获胜(2)

发布时间:2014-08-18 17:50 【来源:】

  法庭上,校方出示了该校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学籍管理办法:在校期间累计补考课程超过两门或重考课程学分超过15分以上者,根据课程衔接情况,七年制被淘汰学生原则上转至本专业下一年级五年制学习。校方表示,因吴强重考课程学分达到17.5分,校方处理并无不当。

  吴强认为,补考前校方未书面通知他及父母,未尽到告知义务;校方在作出降格决定前未通知本人,也没有听取他的陈述。

  吴强称,2009年他凭626分的高考总分,考入该校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就读的专业理论考试科目达84门之多,还有若干实习课程,仅因几科考试不合格就降格留级,变成五年制本科,过于严厉,规定不合情理。

  法院判决:实体处理并无不当程序违法

  法院认为,吴强累计重考学分达到17.5分,符合该校《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学籍管理办法》转入五年制学习的条件,实体处理上并无不当。

  法院还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由于该校在作出将吴强转入五年制本科学习的决定前,未履行该程序违法,为此法院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收到学校处分

  学生如何申诉?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健康律师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陈健康称,学生收到校方处分后进行申诉时,应当从处分过程中的程序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是否明确、定性是否准确、处分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书面申诉。

  申诉步骤一般为:

  首先,应当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其次,如果接到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书后,对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最后,学生依法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而该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答复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情况下

  学生可向法院起诉?

  陈健康称,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关联到学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相关问题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吴强从七年制本硕连读降格到五年制本科学习,已经涉及到吴强的学位头衔的更改,所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今日推荐 ] TODAY TOP NEWS

北京“暂住证”将升级为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

北京养老金上涨6.5% 9月底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局长徐熙在12345热线接听群众电话时表示...

北京7区定“疏功能减人口

故宫周边重点疏解、簋街将疏功能控人口、动批众合市场年底完成疏解、锦绣大...

Copyright 2016 Y!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