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受降格留级处分不服 到法院起诉学校获胜(2)
发布时间:2014-08-18 17:50 【来源:】
法庭上,校方出示了该校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学籍管理办法:在校期间累计补考课程超过两门或重考课程学分超过15分以上者,根据课程衔接情况,七年制被淘汰学生原则上转至本专业下一年级五年制学习。校方表示,因吴强重考课程学分达到17.5分,校方处理并无不当。
吴强认为,补考前校方未书面通知他及父母,未尽到告知义务;校方在作出降格决定前未通知本人,也没有听取他的陈述。
吴强称,2009年他凭626分的高考总分,考入该校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就读的专业理论考试科目达84门之多,还有若干实习课程,仅因几科考试不合格就降格留级,变成五年制本科,过于严厉,规定不合情理。
法院判决:实体处理并无不当程序违法
法院认为,吴强累计重考学分达到17.5分,符合该校《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学籍管理办法》转入五年制学习的条件,实体处理上并无不当。
法院还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由于该校在作出将吴强转入五年制本科学习的决定前,未履行该程序违法,为此法院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收到学校处分
学生如何申诉?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健康律师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陈健康称,学生收到校方处分后进行申诉时,应当从处分过程中的程序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是否明确、定性是否准确、处分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书面申诉。
申诉步骤一般为:
首先,应当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其次,如果接到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书后,对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最后,学生依法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而该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答复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情况下
学生可向法院起诉?
陈健康称,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关联到学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相关问题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吴强从七年制本硕连读降格到五年制本科学习,已经涉及到吴强的学位头衔的更改,所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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