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6岁男童遭继母捆绑吊打将截肢(4)
发布时间:2014-06-16 11:55 【来源:】
热心市民看望孩子的母亲。
据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剑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目前,此案已移交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石岗大街派出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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