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多次抢劫小学生得171.5元 获刑10年(图
发布时间:2014-05-21 12:19 【来源:】
20日,新城法院专门在校园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李楠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审判长当庭宣判后,旁听的数百名学生中传来了惊讶的“哦”声。昨日下午,新城法院在大华中学
20日,新城法院专门在校园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
“被告人李楠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审判长当庭宣判后,旁听的数百名学生中传来了惊讶的“哦”声。昨日下午,新城法院在大华中学操场上公开审理了一起专门针对小学生抢劫的刑事案件。
三所学校的学生来旁听
20日下午4时,室外温度超过了30摄氏度,太阳底下站上几分钟就是汗流浃背。此时,一场特殊的审判正在太华路纱厂街大华中学的校园内进行。
几张桌椅组成的临时审判法庭虽然看似简陋,但却不失庄严,一枚巨大的国徽悬挂在教学楼一楼入口上方,3名女法官顶着烈日背身而坐。前来旁听的数百名学生来自附近的38中、志宏中学以及大华中学。
说此案特殊,是因为被告人李楠今年26岁,是一名大学毕业生,住在新城区华清小区,平时喜欢酗酒。从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李楠先后在新城区同一小学门口,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小学生11起,其中已遂5起抢得现金171.5元。
小孩1元乘车钱都不放过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李楠所犯的11起抢劫案中,涉及受害小学生21人。其中最多一次抢了100元,还有两次受害小学生身上只带了1元钱,但李楠都没有放过。
2013年12月1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李楠在新城区华清小区1区内将被害人田某某叫住,摔碎手中的啤酒瓶握在手中,对还是小学生的田某某强行搜身,抢走了其仅有的用来乘车的1元现金。
李楠除了采取上述的暴力手段外,还对被害人扇耳光、拳打脚踢。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的这些暴力手段给被害小学生带来心理阴影,其中绝大多数受害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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