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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农垦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张兴国插手民间讨债

发布时间:2014-04-16 18:10 【来源:新闻观察网】

  法院跨界越权受案冻结无关单位17万货款,庭审现场便衣法警殴打证人作证,审判长脱下法袍宣判拘留证人罚款3万
 
  这本来是一起极其简单的民间经济往来账,却被绥化农垦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张兴国拿到了债权,并利用职务之便着装组团机关干部进行讨债。在讨债未果后,又巧移债权在其势力范围内的、没有管辖权的绥化农垦法院提起诉讼;绥化农垦法院竟然跨界越权受理了此案。在庭审中,证人白福生当庭揭底事实真相,却被原告和审判长倪海军及审判员徐艳慧粗暴阻止。证人白福生与之据理力争,并要去找法院院长评理时,被庭审没有着装的便衣法警强行制止,并对其进行辱骂、撕扯,殴打,后审判长当庭脱下法袍推搡证人,并对其当庭宣判:“我现在就判你拘留15日,罚款3万元”。
 
  合伙做生意, 17万元欠据弄巧成拙
 
  2011年6月,大庆奥特龙灯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具公司)法人代表宁中华和其朋友赵宏权,找到白福生合伙在绥化市北林区开了一家奥特龙灯具商店(以下简称:灯具商店)。灯具商店设在北林区最繁华地带,使用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出租该房产的是绥化农垦管理局人社局副局长胡静礼(音),他说:“这是一个领导的房产,领导不方便出面,由我代理。年租金5万元,一次性付清。”租金是宁中华交的。
 
  灯具商店负责人是赵宏权,宁中华负责供货,白福生跑销售。
 
  当时,白福生哥哥白福龙挂靠在天合公司,该公司在绥化农垦管理局海伦农场文体馆二期工程招标中中标。这时,白福生向海伦农场推销灯具,海伦农场同意要白福生的灯具价值17万元。但暂时没钱,等以后有钱才能结算。并说:“这笔款太少了,不值得再设一个标段。但是,不设标还不好走账,所以,这笔钱就得走你哥哥在我们这中标的公司的账。”于是,白福生和宁中华说了,宁中华同意,并安排赵宏权发货并负责安装。
 
  2011年末,灯具商店亏损,关门歇业了。这时,白福生已经为灯具商店投入了几万元的财物和经费,宁中华和赵宏权一直没有给白福生结算。
 
  2012年4月初,白福生和宁中华及赵洪权多次去海伦农场结算这笔17万元灯款,当时农场说没钱,结不了。等有钱时再结算。而后,宁中华和赵洪权又背着白福生去海伦农场结算这笔17万元灯款,当时海伦农场说:“现在没钱,结不了,就算是有钱结账,你们也得让白福生来结算,因为这批货是我们通过白福生进的,所以,结算我们也得和白福生结算”。无奈,宁中华只好找白福生说明情况。至此,宁中华背着白福生悄悄地去结账,想独吞灯款的嘴脸已经暴露无遗。而白福生还蒙在鼓里。
 
  2012年4月10日,宁中华和赵宏权找到白福生说:“我已经和咱们的房东:绥化农垦管理局人社局副局长胡静礼(音)说了,胡副局长说可以帮忙找海伦农场要这笔灯款。但胡副局长说:‘你们得有个凭据,无凭无据怎么要啊?一个欠条也行’。”
 
  宁中华接着说:“海伦农场说了,这笔钱太少了,不值得再设标段,但是不设标还不好走账,你哥哥公司在他们这中标了。就走你哥哥的公司账吧,当时也是这么定的。走你哥哥中标的账还好要账。你以你哥哥公司的名义给我打个欠条,我拿着这个欠条请胡副局长帮忙找海伦农场要账好要。只要能把这笔钱要回来,我马上就给你结算你投入灯具商店的账,商店欠你多少钱,还有你销售的提成多少钱,我马上给你结清。”当时白福生也是想急于要回这笔钱,所以,在他们一再忽悠下,就糊里糊涂地按照他们的意图写下了如此欠据。
 
  欠据
 
  欠大庆奥特龙灯具制造有限公司灯具款17万元,同意在海伦农场工程款中支付。
 
  绥化农垦天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白福生
 
  2012.4.10
 
  就这样,白福生在没有经过他哥哥和天合公司的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给宁中华写下了这么一张不伦不类的荒唐的欠据。
 
  债权转移,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着装讨债
 
  2013年6月,绥化农垦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张兴国不知通过什么手段,拿到了白福生给宁中华打的那张17万元的欠据。张兴国拿着这张欠据,找到白福生的哥哥白福龙进行讨债。白福生说:“张兴国是有背景的,他是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副局长范有毅的内弟。”
 
  当时,张兴国穿着警服,带领绥化农垦管理局人事局副局长胡静礼(音)和海伦农场工会干事顾伟民等人,开着沃尔沃小汽车,找到了白福龙。
 
  一见面,张兴国就单刀直入,拿出白福生给宁中华打的那张17万元的欠条对白福龙说:“宁中华的公司租的是我的房子,这个房产是我个人的财产,现在他欠我的房租没钱还,他现在把你们公司欠他的这笔17万元的灯款的债权转让给我了,这张欠条的落款是你们绥化农垦天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以,我们是来找你要钱的。”
 
  当时白福龙给白福生打了电话,白福生向白福龙说明了这张欠据的原委。
 
  白福龙为了息事宁人,违心地在饭店摆满了丰盛的酒席,热情款待、宴请这帮由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张兴国为首的讨债团。
 
  席间,白福龙对张兴国说:“我弟弟现在在外地工作。我刚才和他通电话了,有必要时我可以让他回来说明此事。
 
  我们公司从未在大庆奥特龙灯具制造有限公司购买过灯具,也从未委托授权我弟弟白福生作为我公司的项目经理,更没有为大庆奥特龙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出过欠据。大庆奥特龙灯具制造有限公司也从未通知我弟弟、从未通知我公司转让债权一事,你手里的欠条不是我们公司出具的,欠条上也没有我们公司的公章,所以,这张欠条纯属于我弟弟的个人行为,与我和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他销售给海伦农场灯具的这件事我知道。我听他说,他们合伙开的这个灯具商店,我弟弟也投入了几万元的周转金,现在商店还欠我弟弟的钱,宁中华一直也没有给我弟弟结算这笔钱。这17万元灯款里面还包含税金、商店的日常开销和办公费用及我弟弟的销售提成等等。现在这笔钱还没有结算回来,等这笔钱结算回来时,你们应该先让宁中华和我弟弟他们把合伙开商店的账目都算清楚了,算清以后,才能知道这笔17万元的灯款还剩余多少钱。宁中华应该分多少钱。这笔灯款是他们三个人合伙开商店,合伙做的生意,是共同销售的,赔赚赚钱他们三个人都有份,都应该按照约定分配。而不是他宁中华一个人说了算。赵宏权是商店的负责人,他宁中华没有通过我弟弟擅自把这笔无效的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这是无效的债权转移。
 
  再说:这批灯具是我弟弟联系销售的,送货和安装是宁中华派赵宏权负责的。按照常规,赵宏权发完货安装好后,就应该当时让收货单位出个收到货物的凭证,以便日后结算灯款时用。你们应该拿着这个凭证,直接找收货单位索要货款。即便是他们想走我们公司的账,那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等这笔钱到了我公司的账面后,我才能把钱提出来给你们,而不是说海伦农场和我弟弟及宁中华都同意走我们公司的账,我们公司就得先拿出钱给你们,不是这样的。也不是说宁中华和赵宏权他们设局编造种种理由忽悠我弟弟以我公司的名义给宁中华打个欠条,我公司就得给他钱。这是没有道理的。这张欠条没有经过我们公司的认可,就是个无效的欠条。因为这个公司和我都没有授权给我弟弟打这张欠条,这张欠条上面也没有我们公司的公章,所以,这张欠条与我和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假如我弟弟擅自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再给宁中华打一个1000万元的欠条,宁中华再把这张欠条的债权转让给你,你还得再找我要1000万吗?所以,这笔钱我不能负责。再说这笔钱还没有结算回来,也没有在我们手里。俗话说:打酒管提着酒瓶子的要钱,你们把灯具卖给了海伦农场,你们就应该直接找海伦农场要钱。”
 
  然而,无论白福龙怎么解释,张兴国就是不听,再次着装找到白福龙要钱。白福龙只好一次次地忍气吞声酒宴伺候,不顾严重的糖尿病,打着胰岛素与之推杯换盏,解释这张欠条与他没有关系。
 
  然而,张兴国不依不饶,三次带人找到白福龙,多次打电话催促白福龙还钱。白福龙不堪其扰,后来就推脱,避而不见了。
 
  官商勾结转移债权,法院徇私枉法冻结与本案无关的单位存款
 
  张兴国找白福龙讨债未果,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他和宁中华、吴英伟不知道是怎么策划的,反正是又冒出来一个哈尔滨市的吴英伟。曾经在张兴国手里的那张17万元的欠条,又巧妙地转移到了吴英伟的手里,而吴英伟没有找白福生,也没有找白福龙沟通,直接向没有管辖权的绥化农垦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而绥化农垦法院居然跨界越权受理了此案。
 
  2014年1月21日,白福龙接到了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支付令。申请人是吴英伟。
 
  同日,吴英伟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绥化农垦法院同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同日冻结了与本案欠条毫不相干的海伦农场17万元。因白福龙挂靠的天合公司中标海伦农场文体馆的二期工程,海伦农场欠天合公司工程款,因此,绥化农垦法院竟然把海伦农场欠天合公司的工程款给冻结了17万元。这简直是利用法院的公权力胡作非为。乱作为。
 
  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是司法的疯狂,更是司法的笑话。
 
  海伦农场是无辜的。但是,海伦农场连个扁屁都不敢放。
 
  因为这17万元的债权人曾经是绥化农垦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张兴国,帮其讨债的是绥化农垦管理局人事局副局长胡静礼(音)和海伦农场工会干事顾伟民。在海伦农场的眼里,这些小老虎的背后还有大老虎——张兴国的姐夫——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副局长范有毅。这些老虎都是海伦农场的直接顶头上司,都是他们的爷爷、是他们的祖宗。无论他们中谁,随便放个屁都能把他们的乌纱帽崩没了,弄不好还会让他们锒铛入狱。所以,海伦农场不敢声张。明知道被强奸了,还得违心配合。
 
  白福龙接到支付令后,向法院书面提出异议。
 
  2014年2月21日,白福龙接到了绥化农垦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原告是吴英伟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法警不着装,审判长当庭脱下法袍宣判证人拘留15日罚款3万元
 
  2014年3月28日,绥化农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因为原告吴英伟告的是白福龙挂靠的天合公司;其证据就是白福生给宁中华打的那张欠条,那张欠条的落款是天合公司。因此,白福生作为被告天合公司的证人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白福生依法作证,说出这张欠条的来龙去脉。然而,原告吴英伟在没有经过法官允许的情况下,多次出言不逊、打断白福生的说话,阻止白福生继续作证。
 
  审判长倪海军和审判员徐艳慧不但没有制止原告吴英伟的粗暴行为,反而帮原告吴英伟阻止白福生揭底事实真相。只要白福生一说欠条的事实,审判长倪海军和审判员徐艳慧就以“简单点,简单点”为由,阻止白福生说话。明显偏袒原告。
 
  白福生据理力争,与原告吴英伟发生口角。并要去找法院院长评理时,却被原告和坐在白福生身后穿着便衣的自称是法警的所谓的法警制止,遭到所谓的法警辱骂、撕扯、殴大;在白福生被便衣法警撕扯过程中,审判长也冲过来帮助法警推搡白福生。后来又过来五六个着装和没有着装的所谓的法警撕扯、推搡着白福生。
 
  这时,白福生在被撕扯、推搡过程中拿出手机进行录像取证,当时就被一个法警给抢了过去。至今没有归还。白福生在被撕扯、推搡过程中,心脏及其难受,审判长不顾其犯病,当庭对白福生进行了宣判:“你侮辱、谩骂法庭工作人员,扰乱法庭秩序,我现在就对你宣判:判你拘留15日,罚款3万元。”
 
  然后,审判长又强行把白福生摁在椅子上说:“现在你说吧?”
 
  白福生说:“我现在已经被你们打犯病了,我说话困难,请你们送我上医院。”
 
  法警们根本不顾白福生的死活,把他拖到法庭外面的走廊里坐在了地上。这一切,调取法庭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就能够还原事实。
 
  白福生不服判决,有气无力地当场提出申请复议,却被两名着装和三名未着装的法警带上手铐,拖上车押送到绥化市拘留所。
 
  当时拘留所有一位负责人对法警指出其拘留手续不全,拒绝接收。而后一个法警用手机和法院联系,过了四个多小时后,绥化农垦法来了一名副院长,和绥化市拘留所有关领导进行了一番沟通,就把白福生押送进了拘留所。
 
  随后,白福生家属于2014年4月4日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拘留申请复议。现在复议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还没有结果。
 
  白福龙和白福生说:“我们已经向黑龙江省纪检委;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纪检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检察院;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纪检委;绥化农垦检察院进行了实名举报。为了惩治腐败,打虎灭苍,我们已经下定了决心,不把这些腐败分子依法惩处,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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