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推《木门买卖合同》 买木门也有三包标准
发布时间:2014-06-25 10:10 【来源:青岛早报】
原标题:买卖木门有了“样板合同”
木门销售行业没有国家三包规定,买卖木门双方约定不清晰的话,很容易造成纠纷。昨天,记者从崂山区工商局得知,他们刚刚制定的《青岛市木门买卖合同(试行版)》示范文本先期在高科园装饰城推行,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推广。
崂山区工商局合同科科长张宏亮说,示范合同规定了木门的种类,有全木门、实木门、模压门和其他等,还规定了木门定制的配套费用(包括木门五金费、门套费、安装费、运输费等)。最重要的是合同规定了木质门修理、更换、退货所达到的具体标准及操作流程,对保修期限、 修理、更换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陈勇通讯员张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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