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最严召回令”要求全部召回缺陷产品
发布时间:2014-04-15 14:56 【来源:北京商报】
2014年3月31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根据新消法、产品质量法认定53款有危及人身、家居安全危险的2014年首批缺陷商品名单,按照要求,所有缺陷商品同规格型号产品必须全部召回,进行销毁和无害化处理等。消费者可根据工商部门名单无条件要求退货,若存在欺诈还要赔偿三倍罚款。这是全国首个“最严召回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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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胡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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