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新规三大利器维权 基础工程至少保修2年
发布时间:2014-03-28 11:50 【来源:浙江在线】
转眼,3·15消费者权益日已经过去了,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会就此淡忘。
因装修涉及的细节较多,人员关系复杂,加之目前家装市场并不规范,业主们往往会碰到一些始料未及的困难。相信不少业主对自己的权利认识仍有些模糊。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家装新规中的三大维权利器,希望能为广大业主提供参考。
利器一:
增项多超支严重让装修公司买单
问题——增项多超支严重很普遍
装修后业主最常碰到的情况是,装修结算比预算超支多得多。
业主往往希望能以较低的价格完成房屋的装修,而装修公司为了得到工程,常用低价迎合业主。一旦合同签订,开始装修施工后,装修公司再采取各种方法手段,让业主不得不接受很多增项,从而造成装修结算远远高于预算。
应对——超预算8%由装修公司承担
2013年9月1日,国家商务部出台的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明确:组织出具的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这是家装新规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款之一。因此,业主如果碰到装修公司故意漏项造成的超支严重的情况,可以根据此条法规要求一定补偿。
注意点——尽量避免主动增项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范中简单的一句“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就给装修公司留下空子可钻。
装修项目包括必须做的项目,以及一些可做可不做的项目。装修公司可以通过后期的劝导、诱导让业主增加施工项目,这就属于“业主主动增加项目”,不属于新规规定的超支赔付范围内。业主要警惕这种手段,最好在设计方案和预算审核阶段要非常细心谨慎,避免后期轻易变动,从而造成增项超支。
利器二:
售后保障不担心故意损耗有法可制
问题——产品售后保障无处可寻
家装中会用到很多装修材料,一方面业主会担心其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则担心施工方会不会故意耗损。针对这两种情况,也有相应的法规进行规范。
应对——卖场先行赔付、地板损耗超5%可向商家索赔
以往业主在装修卖场购买商品,如出现问题很难得到及时解决。同样是《家居行业经营规范》中首次明文规定,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
装修中,地板多由厂家负责安装。按照行规,消费者铺完地板后,完整的地板是可以退货的。但有些不法商家为了不让消费者退货,就会采用增加损耗的方式让消费者多花钱,比如故意多切割完整的地板等。
根据我国《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规定,木地板损耗率通常不应该超过5%。在厂家或销售商安装地板时,如果发现工人浪费严重,消费者一定要多留心,损耗率超过5%可以向商家索赔。
注意点——正常地板损耗在3%左右
由于每块地板的长度、宽度是相同的,但消费者购买的地板长度不可能与所要铺设的房间刚好匹配,所以一些地板就要切割,比如90厘米长的地板,如用了50厘米,剩下的40厘米就得拼到其他地方,如无法拼接,就只能扔掉,这就造成损耗,只要房间比较工整,一般损耗率为3%左右。
利器三:
明文规定装修保修期保障更放心
问题——保修责任难定没有统一标准
不少业主遭遇过这样一种情况:交付后房屋某一项目出现了问题,引发一系列纠纷。业主觉得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装修公司觉得是业主自身使用不当或者是业主选购的主材出现质量问题。通知装修公司来修好了,但是在保修期后不久又出现同样问题,装修公司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免费保修。总之,保修责任难定。
应对——装修保修期为2-5年
针对这个问题,《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出台了详细的保修条款,其中包括家装公司必须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另外,装修基础工程至少2年保修,防水工程至少5年保修。装修公司在保修期外需长期为顾客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相关项目收费应明码标价。
注意点——保修金很关键注意留存证据
规范上的保修条款比较简单,如果装修公司想抵赖,还是有空子可钻。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呢?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尽量在装修合同或者在装修保修单中将保修的项目、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如何认定等内容都写上。
在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最好在合同里加上保修金的条款。即明确装修工程在验收合格后,业主有权留取相当于装修工程总款5%左右的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之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业主才将保修金退还给装修公司。有条件的业主要充分保存好各项证据,或请第三方机构出具鉴定结果以明晰责任。(实习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