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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商开展专项行动 整治室内装修4种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14-03-26 16:07 【来源:贵州都市报】

3月24日,记者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针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中不时发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专项整治,严查虚假宣传和利用格式合同侵权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中常见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主要分为4种,第一种是经营者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遗漏关键环节,使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种是发生质量问题时,经营者通常会要求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不过这一问题在3月15日开始实行的新《消法》中迎刃而解,因为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三种是虚假宣传,要么自称是无毒装修,其实装修材料中一般都含有甲醛等有害物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无毒装修;要么宣称是环保装修,但使用的却是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环保材料认证的装修材料。

最后一种则是利用格式合同中的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在合同中规定“装饰工程所在区域如果存在环境污染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检测,对甲方自行检测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等,这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提供方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的违法行为。(实习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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