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 > 正文

陕西强化食用油监管 餐馆7月1日起禁散装食用油

发布时间:2014-06-19 11:10 【来源:西安晚报】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食品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陕西省食用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用油违法行为,陕西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今年7月1日起,食用油生产企业不得向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销售散装食用油。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14年7月1日起食用油生产企业不得向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销售散装食用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循环包装容器。产品标识需符合国家标准,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还需标识转基因字样,且其标识字体不得小于标识版面最大字符的2/3;食用油加工小作坊需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建立采购原料、来料加工及销售台账,做好相关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用油加工小作坊不得使用浸出法生产食用油,其产品只能在加工现场零售,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要求各县(区)食品药监部门对食用油生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小作坊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食堂每年监督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 今日推荐 ] TODAY TOP NEWS

世界空气最差20城公布 中

WHO发布的世界上PM2.5年平均数值最高的20个城市排名 (该数据库囊括了世界91个...

国家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

雾霾笼罩近1/7国土 气象台

综合报道,近日我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灰霾,灰霾影响面积约为143万平...

Copyright 2016 Y!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