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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编剧发声讨伐于正抄袭:曾独霸署名

发布时间:2014-04-18 11:30 【来源:信息时报】

于正

  于正

  前日,琼瑶写公开信向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实,江湖上一早就赐予于正“于抄抄”的花名,只是这是第一次被比于正名气更大的琼瑶投诉,才引发了巨大的关注。琼瑶阿姨亲自出手后,过半网友加入反于正行列,但更具杀伤力的指责还来自于业内编剧的集体发声讨伐。有网友形容为“于正有难,八方点赞!”于正到底是太红被羡慕嫉妒恨还是真的很不招人待见?

  李亚玲曝光于正抄袭手法

  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的编剧李亚玲,之前曾和于正合作过《大丫鬟》,也因此被传出因抄袭问题和于正反目。

  前日,琼瑶阿姨发声后,李亚玲就在微博爆料5年前于正就动过效仿《梅花烙》的心思:“早在2009年合作《大丫鬟》时,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线和《梅花烙》主线结合起来写成一部戏给他制作,被我拒绝。后来我另创作了《大丫鬟》给他。”

  李亚玲还在微博中揭露于正的“抄袭手法”,“他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这一说法得到了另一位曾与于正合作过的编剧邹越的佐证:“20%理论也跟你说过?他也跟我说过……”邹越是《美人心计》原著作者。对于同行的认可,李亚玲回应:“我们都不和他合作之后,他也用同样的方式抹黑我们,在圈里四处散布你我都是作风不正的女人。”为于正增加一条“散播谣言抹黑”意见不合者的罪名。

  除了抄袭、抹黑外,李亚玲还指于正抢人剧本不署名,她在微博中称自己将电视剧《大丫鬟》剧本写好拿给于正后,于正付完稿酬之外,并没有给予其署名,而是对外宣称剧本是由于正本人所写。

  寐语者再添于正抄袭罪证

  小说《帝王业》的作者寐语者昨日也加入讨伐于正行列,寐语者在其微博账户“阿寐Amei”中向同行喊话:“全体被他抄过的作者联名抵制吧。”

  寐语者更发长微博声明,声明中指出“《宫锁连城》一剧,不但涉嫌抄袭琼瑶女士作品《梅花烙》,也盗用了《帝王业》书中重要桥段”,“于正制作的《像火花像蝴蝶》一剧,涉嫌抄袭我另一部作品《衣香鬓影》的人物设定”……

  寐语者还与琼瑶质疑者进行“理论”,“我不反对你谴责琼瑶,但我反对你洗白于正。”

  贺子壮称于正曾独霸署名

  因《生死抉择》而获得金鸡奖最佳编剧的贺子壮昨日下午也在微博表态,认同琼瑶阿姨举报于正。理由是于正“有这方面案底”。

  贺子壮在微博中称:“当年我约于正与另一位作者傅星编写电视剧本《带我飞,带我走》,剧本完成后,于正瞒着我们将剧本出书,署名只署他一人。事发后于正告饶,写来‘检讨书’,合作编剧未做追究。现在想来,当时是过于宽宏大量了,也助长了恶人的气焰!”

  网上搜索《带我飞,带我走》关键词,可见电视剧《带我飞,带我走》是2003年作品,署名傅星、于正,而小说则署名于正一人。

  汪海林暗示于正回应是“狡辩”

  李亚玲和寐语者都曾跟于正发生过纠纷,自然站在琼瑶这一边,但是与于正交集不多的编剧汪海林也发声,暗示于正对于“抄袭门”的回应属于“狡辩”。

  汪海林在微博中写道:“写剧本,别人的立意、结构、人物关系都是可以借鉴的,但要有自己的组接、再建。桥段不宜照抄,抄桥段第一破坏行规,第二显示自己无能。剧本是不是抄别人的,有法律判断,也有常识判断,一百个人有九十个说你是抄某人的,那就是抄了,狡辩也没用。但导演的工作就不怕抄,蒙太奇可以照抄,不侵权。”

  刘毅向琼瑶支招“惩罚”于正

  不同于其他同行直接评论琼瑶声讨于正抄袭这件事,编剧刘毅则向琼瑶阿姨支招应该怎样“惩罚”于正才能“快、准、狠”。

  刘毅指出琼瑶通过公开信维权是不懂法,“正规途径是:第一,向法院起诉,举证抄袭。第二,向播出方发出律师函,正告该片涉及版权纠纷,必须立即停播,否则连带诉讼。第三,向主管机关请求行政干预。三招同使,不耽误时间。”不过有律师分析指从法律上来说,于正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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