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办校教师将可集体协商涨工资
发布时间:2015-07-08 10:46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7号),民办学校集体协商工作会召开,从今年开始,本市将对已建会的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普遍开展集体协商,不仅是工资待遇,而且休假、福利、职业发展等都在协商范围内。
本市有包括幼儿园、中小学、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民办学校2600余家,教职员工9万多人。截至目前,已独立建立工会的民办学校有近千家,还有1600多家民办学校未建工会。
市教育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开始将大力推进民办教育系统建会,明年成立市级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并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8年全市85%以上的建会民办学校都将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特别是影响力大、在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的民办校是此次工资集体协商的重中之重。今年年底前,90%百人以上建会民办校将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教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本校最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具体数额及分配办法;加班工资;劳动定额标准或课时费等计件单价以及社保等都将纳入民办学校独立开展工资协商的内容,重点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高技能人才鼓励机制、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民工和劳动派遣工工资同工同酬问题。
据了解,民办学校间待遇差距巨大,有些著名的“贵族学校”教师年薪可达几十万元,也有的民办校教师刚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市教育工会有关负责人说,职工收入较高的民办学校重点要协商加班、带薪休假、职业发展等问题;经营状况较好的民办学校要协商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和福利待遇,缩小收入差距。而对于那些经营困难效益不佳的民办学校,则要协商工资支付保障、社保足额缴纳等问题。“通过工资协商,除了涨工资,还可以保障职工福利、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进一步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该负责人说。
目前,本市已有朝阳、东城、西城、通州、顺义和昌平区建成了区县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朝阳区教育工会负责人介绍,通过集体协商,有的学校制定的本校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北京市标准两倍多,每年工资增长不低于18%;有的改善了外地教师的住宿条件,为教师租房,并配备空调、冰箱、彩电等;也有学校提出要与外教逐步同工同酬的协商要求得到了校方的肯定答复。 (记者 袁京)
(责任编辑 :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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