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学龄童不能参加少儿医保?深圳社保局澄清
发布时间:2014-10-09 11:35 【来源:深圳特区报】
“超生的孩子不能参加少儿医保?”2014年度少儿医保征收已经启动,然而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学校存在着理解误区。昨日,市社保部门回应:只要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我市社保并满一年以上的在园在校学生,包括非深户,均可参加少儿医保。
“之前坪山新区少儿医保的参保率不高,我们深入辖区多所学校了解,发现老师和家长都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如果孩子属于超生,一些非深圳户籍的少儿,都不能参加少儿医保。”记者在坪山新区采访的时候,市社保局坪山分局局长张欣这样告诉记者。随后记者发现,在福田等区也有不少家长存在这样的误区。
对此,市社保局解释,按照我市的政策,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无论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能否提供计划生育证明,都可以参加少儿医保。
能提供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参保与未能提供计生证明参保的区别只在于能否享受财政补贴,在享受待遇方面没有区别。今年新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少儿医保属于我市二档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是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4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500.88元。对于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少儿,今年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324元,这样参保人今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176.88元;但未能提供我市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的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500.88元全部由监护人负担。
记者了解到,2014学年度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申报时间截止至11月15日。此次集中申报的主要是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的入校入园新生,由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统一申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或学生在网上录入详细信息。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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