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被迫转职校 教育之壤岂能长功利之花
发布时间:2014-04-16 11:51 【来源:长江网】
今年3月,在距离考试还有3个月左右的时候,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数百名初三学生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初中未毕业的他们,未参加中考,直接走进了陇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大门。在职业教育中心春季招生结束之前,几所学校都经历了2~4天不等的停课。(4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每到这个时候或中考前夕,总会曝出差生“被劝离”的新闻。尽管教育主管部门也进行了整治,但依然有学校敢于将“劝离差生进行到底”。现在,又曝出陕西陇县数百名初三学生被迫转入职校的新闻,在中央切实要求转变工作作风的今天,某些学校真是牛得可以!
近几年,社会上的一些急功近利的歪风邪气刮进了校园,使得原本纯净的校园也染上了势利的“尘埃”。每到这个时候或中考前夕,不少学校都会对所谓的差生进行劝弃中考。劝差生放弃中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提高升学率。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升学率关乎学校的名誉、名气及在学生和家长心目中的地位,进而关系它今后能否招到更多、更好的学生;另外,从个人利益角度看,目前很多中学都不同程度地将升学率与教师收入挂钩。在学校名声和个人利益的双重驱使下,学校和教师便不约而同地将成绩较差的学生,视为提高升学率的最大障碍。
初中生毕竟还是未成年的孩子,来学校是为了接受教育,不是来做学校谋利的工具——能为学校脸上贴金的,就可以参加中考;不能贴金甚至抹灰的,就赶紧背书包走人。历经9年“寒窗”的学生,在中考前夕被拒之门外,无疑是现行教育体制下学校为追求升学率而结出的“恶果”。学校劝退差生放弃中考,让他们失去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与《义务教育法》显然相违背。
学校不能只顾自身利益而没有责任担当。即便学校无法抑制利益冲动,也该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这个担当就是:学校应当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尊重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粗暴地折断或改变受教育者的人生。教育,不能被异化。教育者必须坚守这样一个底线——人人享有平等公正接受教育的权利。
片面追求升学率,既会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障碍,也玷污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更为重要的是,侵犯了后进生的受教育权,给他们的心理造成很大的阴影,进而影响他们的前途和命运。我们相信,不独陕西陇县部分学校有此违规行为,在其他地方说不定也不同程度存在,希望有关部门能挥动大棒,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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