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跑"顺风车"出事故 被认定非法营运拒赔
发布时间:2015-08-11 11:41 【来源:】
近日,百度滴滴顺风车吧一位深圳车主发帖称,其在开滴滴顺风车的过程中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发生追尾事故,本车与前车的车辆修理费、乘客医院检查费等损失共计4.6万多元。该车主表示,他联系了滴滴平台,但暂时还未获得滴滴方面的赔偿解决方案。
昨日,该顺风车车主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刚好给车加满了油,就心血来潮试着做了一下滴滴顺风车业务。”他当天接第六单业务时发生了追尾事故。随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并询问车主与乘客的关系,车主表示其为朋友关系,而乘客表示他是用滴滴叫的顺风车。
事故发生后第三天,保险公司事故调查员上门调取了车主当天的通话记录,并与事故前后的通话人员联系,初步确认该车主当时在进行滴滴顺风车业务,并判定其为非法营运,拒绝理赔。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上述顺风车车主表示,他现在还未联系上滴滴打车的理赔人员。滴滴公关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针对人员理赔,详细理赔方案还需向理赔客服报险。
滴滴顺风车合乘协议中写明,滴滴顺风车为互助性合乘,车主和乘客通过滴滴打车平台来达成合乘,双方将进行油、气、电费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基础费用的分摊,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及进行非法运营。
记者在滴滴顺风车保险简介中看到,为滴滴顺风车承保的保险公司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和阳关财产保险,保险条款规定,对每次事故每位驾车人或合乘人,人身伤亡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5万,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万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位保险行业人士,他表示,如果确认车主擅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造成车辆风险增加,保险公司可拒绝赔偿。
记者又致电平安保险深圳理赔部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私家车开顺风车,无论是否属于上下班时段,出了事故是不予理赔的,“尽管顺风车的车费低于快车、专车,但它还是以(、、) 为基础收取了车费,属于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的范畴,因此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理赔部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私家车参与专车、快车、顺风车都属于营运性质,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若想获得相应的保险,必须要提前到保险公司变更车辆用途,以营运车辆的身份参保。
非法营运判定难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克钟表示,非法营运的前提必须为经营行为,而顺风车并不是经营性的,“顺风车车主都有正当的工作,在上下班过程之中带人,并没有造成车辆风险的增加。这种偶尔的行为属于互帮互助的性质,并非经营行为。”
廖克钟认为,如果私家车仅因为开顺风车而被判定为非法营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不合理的。如果不予理赔,保险合同里一定要有不予理赔事项的明确规定。“私家车开专车属于非法营运,因为它是以此为业。”不过他也表示,若私家车车主在非上下班时段多次接单,是能够被判定为非法营运的。
据了解,北京市交通委在2014年初公布的《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曾给了合乘拼车合法的“名分”。《意见》指出,小客车合乘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车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意见》同时明确,上下班通勤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合乘各方当事人,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全国性的规定还没有出台,但是北京的这一规定给了合法合乘与非法运营明确的界定。他向记者明确,如果只是上下班拼车,互帮互助性质的就是合法的民事合乘,但以合乘名义间接拉活的行为就属于非法营运,“不过现在只有北京出台了相关规定,其他地区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
他进一步表示,在判断非法营运的过程中,车主和乘客都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若车主和乘客表示他们是顺路,或者公司在一块儿,就不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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