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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五成经销商亏损:汽车商会呼吁《办法》

发布时间:2015-01-29 11:04 【来源:】

1月26日,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以下简称汽车商会)在京发布“中国乘用车经销商与供应商关系白皮书(2014)”,该报告显示,2014年有近55%的汽车经销商无法在新车销售环节盈利。从建店当年的盈利情况看,有83%的经销商建店当年处于亏损状态。

“我们强烈呼吁《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能尽快出台,以解决经销商与厂商之间的突出问题。”汽车商会秘书长朱孔源() 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虽然《办法》在出台过程中存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但有争议可以先搁置,应尽快出台《办法》解决问题。

面对不断激化的车商矛盾,2014年《办法》已多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也进入实质性阶段。按计划《办法》应在今年1月出台,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各方争议激烈,出台有可能会延迟到今年年中。

2014年我国乘用车市场规模接近2000万辆,但产销增速同比出现下滑势头,这使得汽车经销商的库存压力陡增。据汽车商会抽样调查显示,去年全年,乘用车经销商的月库存量一直是乘用车供应商的两倍以上,部分月份甚至接近4倍。

“高库存和不合理的考核规则使大多数乘用车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汽车商会助理秘书长王冀预测,2015年我国车市总体仍保持向上增长,但汽车经销商的生存前景不容乐观。“会有越来越多的汽车供应商将压力转嫁给汽车经销商,他们为了确保自己的产销目标能够完成,通常以强行压库和单方面增加网点的方式,牺牲汽车经销商的利益。

这种状态在《办法》没有出台的前提下,仍有可能继续在今年延续。“已有车企向经销商表态,在《办法》没落地前实行老办法,落地后再制定新的商务政策。”知情人士称。

由于新《办法》旨在维护经销商的话语权,修改内容包括:厂家不应强势违背经销商意见,厂家违约需赔偿全部损失,废除建店标准等,车企对此反弹强度较大,也在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公关。

“我们认为,在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新常态的形成过程中,法制将逐步起决定性作用,在此前提下,仅有《办法》是远远不够的,应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中国汽车销售特许经营法》。”朱孔源称,在今年期间,汽车商会将递交三份候选提案以增加汽车经销商的话语权,这三份提案具体为“关于增加汽车经销商全国政协委员会席位的建议、关于制定《中国汽车销售特许经营法》的建议、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增和能力建设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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