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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修订难产 商务部被推向前台

发布时间:2014-09-16 14:28 【来源:】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的修改已经箭在弦上。9月10日,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称,中国商务部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将对现行《办法》进行修改,以改变汽车品牌目前在中国的经销机制,而新规则将允许经销商多品牌经营。

“最近刚开完会,会议讨论的就是这个事情(修改《办法》),但是在近期内还不会实行。”9月10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一位知情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证实,《办法》的修改确实在进行。而这是近一个月内,国家职能部门第二次针对《办法》进行的表态。

一个月前,在8月8日召开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信息发布会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董扬() 透露,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和行业变化趋势,组织汽车行业对《办法》进行修改与完善。

事实上,由于现形行《办法》过多保护整车厂利益,经销商在厂商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在过去数年中,商务部、汽车流通协会等机构多次传出要修改《办法》的风声,但最终都悄无声息。但最近两三个月中,随着国家发改委展开的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推进,《办法》因被认为是汽车行业垄断问题的根源而被架到火炉上炙烤,再加上国家工商总局下放对经销商备案权力释放积极信号,这两大部委的行动迫使商务部尽快对《办法》做出修改。

《办法》的修改旨在重新界定整车厂与经销商的利益关系,但对于是否会允许经销商多品牌经营,业内仍存有较大争议。在公开的表态中,代表整车厂利益与立场的中汽协人士明确表示,汽车产品特许经营是全世界的通行办法,改变的可能性并不大。而这与代表经销商利益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观点相左。

代表各方利益的拉锯战仍然在继续,但包括市场变化的倒逼、相关政策出台以及舆论环境的压力,都使得《办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办法》修改箭在弦上

从今年7月开始,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陆续对国内汽车行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并约谈了多家相关汽车企业负责人。此后,包括、、、、()、、等多家企业宣布下调原装部件价格或整车价格。

不过,随着反垄断的推进,矛头逐渐指向现行的《办法》。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人士表示,汽车行业此轮发垄断调查是为了消除“横向限制、纵向限制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涉嫌垄断行为”,这意味着反垄断不是不局限于整车价格,更针对售后市场的零部件供应渠道垄断和整车企业与4S店限价限区域销售等行为。

但是,如果要彻底消除垄断,则意味着现行的汽车厂家通过“授权”经销商的合作关系要发生改变,这与现行的《办法》存在冲突——《办法》规定,必须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这使得汽车经销商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严格管控之下,也导致汽车行业更容易出现纵向垄断。

而在今年7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将审核下放到地方。

尽管这一政策的官方解释是“简政放权”,但在业内看来,从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汽车品牌授权4S店单一销售的模式将被打破,而多元化经营模式也将有望“落地”。《办法》自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过去9年间,《办法》即将重新修订的消息一直不断,甚至成立由商务部牵头,发改委、工商总局参加,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配合的新版《办法》起草小组,但一直未有结果。

2012年年底,商务部提出要推“规范汽车流通市场秩序五大举措”,酝酿的措施包括“进一步明确‘授权’的概念、授权年限;制订品牌供应商设立标准”等,但最终未能推出。而如今,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的举措无疑将商务部推到了前台。“商务部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接近商务部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经销商反抗倒逼改革

实际上,新版《办法》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由于现行《办法》在内容设定上过分偏向整车厂,一开始就招致经销商的反对。在正式实施两年后的2007年7月,500家汽车经销商联名上书商务部,要求对《办法》进行修订。2008年,相关政府部门着手商讨修改方案。之后的几年里,每年都会有来自汽车企业的“代表”就此提出修改议案,但相关部门一直谨言慎行,迟迟没有下文。“方案是早就在说了,但各方还在统一意见,具体什么时间能出台,还不能确定。”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从代表整车厂的中汽协和代表经销商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办法》修改上发出迥异的声音,外界已经能部分感受到其中的分歧和各部门之间拉锯的剧烈程度。

不过,这种局面并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从《办法》制定到现在的9年间,中国汽车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汽车销售行业已经从躺着赚钱的“香饽饽”行业变成了竞争激烈的红海。今年上半年,6家上市经销商集团在营业增加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同比下降9.1%;平均净利率降低为1.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在经济下行、城市限购,以及成本上涨等压力下,经销商大面积陷入亏损之中,但与此同时,整车厂却仍在迫使经销商提货,以冲击销量。

“一开始由于中国的汽车经销商自身素质较差,需要由来自汽车生产企业培训,但经销商已经成长了,这种地位的不平等需要改变。”某经销商集团人士指出。实际上,一些经销商集团已经通过内部资源协调,变相进行多品牌销售。“《办法》弊端已日益显露,变成阻碍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韩峰认为,《办法》存在重大政策漏洞,无形中充当了外资车企在华谋取暴利的保护伞。同时,《办法》也限制汽车流通行业经营业态多元化发展,造成行业高风险运行,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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