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 > 正文

汽车维修旧件充新属侵权行为 消费者可要求三倍

发布时间:2014-04-15 10:37 【来源:】

  新华网沈阳4月14日电(记者初杭)消费者保养汽车时换下的旧零件,被4S店回收“再利用”当新件在维修时卖给新车,这样的事情现在时有发生。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汽车维修“旧件充新”属于欺诈侵权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消费者杨先生买了一款汽车,开行几个月后发现车底漏机油。送修后,4S店称油底壳漏损,因不在三包范围之内,需要付费换件维修。杨先生按照换新件和工时费用付费维修,取车时却发现4S店给换的是旧油底壳。杨先生无奈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无论是三包期的免费包修义务,还是消费者自费维修,作为经营者应使用与消费者约定相符的质量合格的原厂配件,用旧件顶新件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经调解,4S店向消费者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同意给消费者换成新的油底壳,消费者表示接受换新,不再要求赔偿。

  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4S店旧件顶替新件的做法显然属于欺诈的侵权行为,类似行为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积极主张权利,惩治欺诈行为。此外,经工商调解后,消费者应尽快主张权利或兑现赔偿,以免时间拖延过久难以处理或造成二次投诉。

[ 今日推荐 ] TODAY TOP NEWS

北京研究小客车指标市场

昨天,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到2020年,...

车检改革新政:9月1日起

两部门今天发布,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检验。 据...

严管进京证 车市雪上加霜

4月26日,北京举办了机动车限购新政实施以来第二次摇号,本期普通小客车摇号...

Copyright 2016 Y!beijing